如何区分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承揽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3.02
858
(3)报酬支付方面:承揽人领取定作人支付的承揽报酬时一般无需正式交接手续,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般是以工资形式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以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形式明确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如何区分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

法律主观:

区分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办法:有劳动合同或者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的考勤记录等材料的,可认定为劳动关系;有承揽合同的,则可以认定为承揽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是承揽合同,承揽和雇佣的区别:

⑴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承揽人对如何安排工作有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

⑵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仅要求承揽人提供一定的劳动成果。

⑶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还是以完成一次性工作成果为目的。雇佣关系中,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且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中则是以一次性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加工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

加工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下:

(1)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指示完成承揽事项;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的业务安排完成工作事宜。

(2)承揽人以承揽成果作为代价换取定作人支付的报酬;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以自身劳务的付出为前提换取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因此,表现为二者均有一方为金钱的支出者。

(3)承揽人可以再定作人要求的地点完成工作,也可以自行选择工作地点;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般都在固定的场所提供劳动。外在表现为二者的工作场所有可能重合。

在对二者进行认定时,应从法律关系上准确把握二者的主要区别:

(1)法律地位方面:承揽人与定作人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定作人如果改变先前的定作方案,需向承揽人赔偿因其擅自改变指示而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如要调整先前的用工方案,如在法定范围内,无需与劳动者进行平等协商。

(2)形成条件方面:承揽人与定作人只需达成合意即可成立加工承揽关系,而劳动关系的确立还需要经过较为正式的招聘程序,并以工作证、服务证等形式表现出来。

(3)报酬支付方面:承揽人领取定作人支付的承揽报酬时一般无需正式交接手续,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般是以工资形式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以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形式明确记录。

承揽合同算劳动关系吗

一、承揽合同算劳动关系吗

不算。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是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具有较大的自由,其只需按时完成承揽的任务,交付成果即可,不必服从定作人的管理。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是利用公司的设备、技术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双方具有较为紧密的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看重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的过程,并非成果的交付。

二、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章以及有关制度。

三、承揽合同

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生产工具,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这是其主要特征。承揽注重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本身。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这是承揽关系的人身性表现。

四、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双方当事人就事实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时应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1、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一方提供的劳务与所获报酬之间是否具有对价性质。事实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而承揽关系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一方是否受另一方的控制、指挥和监督,即双方是否形成了从属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提供的是从属性的劳动;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无从属关系,承揽人可以自行支配工作时间,并以自己的设备,负担危险责任,承揽人的劳务行为系独立性的劳动。

3、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的组成部分。如果当事人之间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并接受其制、指挥和监督,由其指定工作场所、限定工作时间、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是事实劳动关系;反之,则应认定是承揽关系。

从上文我们知道,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是指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环境并支付劳动薪水。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于定作人劳动成果。

劳动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有何区别

法律分析: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采用招工的形式招录劳动者,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地点,利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完成劳动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并领取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劳务承揽协议是劳动关系吗

法律主观:

不是, 承揽合同 与 劳动合同 的主要区别为:劳动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动,并按劳动的质量和时间给付报酬;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完成一项工作,最后要提交劳动成果,并根据劳动成果给付报酬。 《 民法典 》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主要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承揽合同主要适用《民法典》;

2、劳动合同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

3、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承包争议没约定仲裁协议的,不得申请仲裁;

4、其他。

订立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

3、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用工资格;

2、劳动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劳动者应当符合用人单位所需求的从业资格;

4、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还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

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5、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6、社会保险和福利

7、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8、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和途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19年快递员与快递公司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

快递送东西到企业,这现象我们见得多了,但这两者之间是不是属于劳动关系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王某从起在某快递公司从事快递员的工作,工作时自备交通工具,每天按规定到快递公司领取其所负责区域的快递并送达下去。每送达一件快递物品,公司支付若干元,但没有保底工资。

快递员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很多快递员工作时自备交通工具。对于此种情形中快递员与快递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较大争议。

第一种观点,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快递员每送达一件快递物品,公司支付若干元,没有保底工资,也就是快递员完成了送达才有报酬,没完成则没有,尤其在快递员自备交通工具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从这两点看,快递员和快递公司之间是民事关系中的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即便快递员自备交通工具,没有保底工资,按件计酬,但快递员事实上从属于快递公司,在工作时间、地点等方面均服从快递公司的指挥,故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区别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认定主体双方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即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下劳动。具体表现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是否由用人单位单方决定,在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处于随时待命的状态。报酬的支付方式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标准,是否自备劳动工具只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方面,但不是主要方面。

就自备工具的快递员而言,每天按时到快递公司领取快递物品,表明快递员服从快递公司的指挥,在工作时间方面没有自主权。这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一般只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承揽的任务,但期限内某段时间是工作还是休息则由承揽人自行决定是不同的。另一方面,快递员一般负责特定区域的快递物品送达,这一般也是快递公司安排的结果,表明在工作地点上,快递员服从公司的安排指挥。至于报酬方面有无保底工资,是计件还是计时,只是计算方式不同,并不影响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

综上所述,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承揽关系(承揽关系发生事故赔偿案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如双方这样约 ...
建工知识
343热度

清包工去劳动局可以吗(清包工属于劳动局管吗)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扩展资料:《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 ...
建工知识
550热度

承揽关系定作人赔偿案例(承揽关系发生事故赔偿案例)

二、各主体应承担何种责任(一)受害者本人夏某对其自身的死亡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夏某在签订该承揽协议之时,便向承揽合同的定做人酒店隐瞒了其不具备,在不具备作业资质的情况下,又未按照基本的安全操作作业,受害人过错(二)定作人选任过失承 ...
建工知识
360热度

承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 ...
建工知识
571热度

没签合同怎么证明承揽关系

如何证明承揽关系一、如何证明口头承揽关系当事人以口头形式订立承揽合同的,产生承揽纠纷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可以通过提供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证据,证明承揽关系成立,如双方这样约定: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 ...
建工知识
245热度

干包工算不算承揽关系(包工没签合同工人出工伤应谁负责)

包工能算承揽关系吗法律规定包工包料属于承揽合同,因为承担合同主要在《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工作并且交付工作成果,所以双方当事人,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 ...
建工知识
405热度

劳务关系证据怎么认定(五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主要标准是什么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鉴于劳动关系本身特点,建立劳动 ...
建工知识
602热度

和包工头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和包工头干活算劳动关系吗)

同时包工头如果没有资质承包工程,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 ...
建工知识
879热度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也给予了保护,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明确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职工或用人单 ...
建工知识
148热度

雇佣和承揽的区别司法解释(雇佣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2、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 ...
建工知识
33热度

农民工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其中,劳动者只要拿出三或四当中的任一种资料,就可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证明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1、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三、如何确定非全日制 ...
建工知识
202热度

不签劳动合同属于非法用工吗(不签劳动合同算不算非法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
建工知识
505热度

装卸货物是承揽还是雇佣(装卸货物属于承揽关系吗)

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3)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 ...
建工知识
852热度

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事件(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事件案例)

但是不管怎么说,新生代民工“三高一低”的群体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已经使他们与上一代农民工形象有着截然的不同,在森裕鞋材加工厂,新生代农民工60%是刚刚从学校毕业就直接进入城市打工,既没 ...
建工知识
769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