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换主体签劳动合同(单位换主体签劳动合同年限怎么算)
劳动合同换签主体后赔偿年限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信息显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换签主体后,赔偿年限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劳动合同换签主体后赔偿年限
劳动合同换签主体后赔偿年限为5年。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经济补偿金赔偿年限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了,但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获得赔偿金。
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
4、如果企业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给你预发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你双倍(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5、企业应当赔给你补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共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6、社会保险费必须是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包括企业和个人应缴部分;企业没有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是白发。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企业为你补缴所有未缴社会保险费用和险种;
7、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0、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综上所述,有关“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有如上解释,概括来说,单位与员工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却突然辞退需要赔偿员工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公司单方面要求接触劳动合同需支付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未交保险等,需要赔偿员工双倍工资。因此,在被辞退时需多注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请教关于劳动合同换签的问题
劳动合同换签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原合同与母公司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的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法律分析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公司主体变更,员工可以签新合同也可以维持原合同不变,因为原合同同样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换签的,公司被收购,母公司要求员工和母公司重签合同,说明原劳动合同终止,原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终止劳动合,拿到经济补偿后,愿意和母公司签还是愿意同收购企业签是员工的权力。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变更协议;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化,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合同变更后,原合同的变更的部分依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原合同没有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即合同的变更并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只是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