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不能按合同履约怎么办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3.06
12
政府采购中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政府采购中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标公司不按投标文件履约怎么办

法律主观:

投标文件是要约。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招标是要约邀请行为,投标是要约行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的一方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确定中标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根据以上定义,结合投标书的法律特征,投标文件是要约。,要约收购价的简称。所谓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某一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以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兼并为目的而取得该公司股份的行为。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不可撤销的两个例外,一是要约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依其信赖行事。本条的规定与《国际商事通则》第2.4条第2款的规定是一致的,该款中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b)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依赖该要约行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标后不签合同算违约吗?

当然算违约,

中标后,招标人不在中标后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违约。

但对于招标人违约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还是合同违约责任,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很大的争议。根据各地的已有裁判案例看,法院基本按照缔约过失责任裁判。

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违约责任在损失赔偿上存在很大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中,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为缔结合同前期的损失,比如投标保证金、标书制作费用、差旅费、人工费等。而合同违约责任,则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的前述损失外,还需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通俗讲就是利润。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通过谈判方式解决。谈判的话,可以争取的利益可以更大化,而起诉的话,所得赔偿不一定满足中标人的预期。

国企中标后不按中标承诺执行怎么办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①“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②“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业词典”和“政策法规”

乙方中标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中标后不愿履行合同怎么办

1、中标通知书发出来后,立即生效(无须等中标人拿到后)。招标方不履行就是单方面违约,就可以根据民法典上诉,要求赔偿。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标单位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中标具有哪些法律的要求

我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

第七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对“中标后不愿履行合同怎么办”所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标单位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中标后已签订合同但采购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中标后不履行合同可以根据法律进行起诉,要求赔偿。中标通知书发出来后,是立即生效的额,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标单位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法律分析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这是一种强行性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可以弥补中标通知书过于简单的缺陷,另一方面可以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实质性内容,包括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内容,进一步明晰化和条理化,并以合同形式统一固定下来,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合同的履行。完全不履行主要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的情况下,表明了该当事人具有了完全不愿受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该当事人已形同虚设。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可以直接赋予非违约方解除的权利,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标后30天未签订合同的后果

如果企业在中标后30天内未能签订合同,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1. 违约责任:如果企业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则可能被认定为违约方。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2. 合同无效:如果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这意味着企业将无法获得中标的权利和利益。

3. 取消中标资格:如果企业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招标单位可能取消企业的中标资格。这将导致企业失去中标的机会,并可能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声誉。

4. 被列入不良记录:如果企业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则可能被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记录名单。这将对企业的业务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企业应该尽快签订合同,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企业有任何问题或疑虑,应该及时与招标单位联系并解决问题。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在招标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中标后甲方不签合同乙方可以催促签订合同,超过合同签署的有效时限后,乙方可以撤回投标,要求甲方承担相印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可以到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法律客观: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中标后增加工程的补充协议(增加工程量合同补充协议)

在建设工程施工和设计合同中,使用补充协议的机会比较多,主要是因为在施工中或设计开始后,发包方又会有很多新问题需要承包方帮助完成,工程经常会出现变化,这时只要双方认可变更事项,履行法律变更手续即可,例如,合同中将较小的部分工程发包给 ...
建工知识
455热度

合同内能不能写扣取工程款

建工知识
430热度

中标后协商解除合同(中标后解除合同流程)

对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处罚方法有:中标人无正当理 ...
建工知识
755热度

不履约合同的违法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还有许多,如滥用关于严重失职,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 ...
建工知识
916热度

装修合同不能超过预算的多少(装修合同预算清单表格)

装修超预算怎么办装修超预算多少算合理在进行装修中,由于装修材料等损耗等原因,很容易就会有装修超出预算的情况,所以在装修公司报价时就要开始做好超支的准备,毕竟装修所需要的花费是家中很大一笔开销,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装修超预算怎 ...
建工知识
333热度

联合体中标谁出税点(联合体中标后合同模板)

根据《招标投标法》,联合体投标业绩应当以主体承担工程、负责实施、为客户提供完整服务的主体为准,其他方仅可在联合体合同中约定相应权益和义务,联合体投标业绩以谁为准联合体投标业绩应以主体承担工程、负责实施、为客户提供完整服务的主体为准 ...
建工知识
300热度

中标后没签订合同可以开工吗

施工合同未签订,可以先施工吗施工合同的话基本都是建立在建筑工程基础之上的,所以一旦的工程需要进行施工之前的话肯定是需要先签订相关的施工合同的,那如果是没有签订合同直接动工的话是违法相关法律规定的,中标后未签合同中标人又未实际开工的,中 ...
建工知识
510热度

不履约合同暂停供货的通知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
建工知识
37热度

中标后甲方不签合同怎么办(中标后甲方不签合同怎么办 退招标费不)

中标后甲方不签合同怎么处理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合同和中标人的招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
建工知识
553热度

采购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罚多少钱)

当然了,招标人拒签合同并非必然要担责:在实践中,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况时,招标人可以拒签合同,甚至还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的损失: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 ...
建工知识
332热度

有中标通知书无合同能否结算(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关系)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59条规定,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双方还需履行签订书面合同的程序,故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其成立生效须以形成书面协议为要件,成立预约合同的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仅表示招标人和中标人将在某一 ...
建工知识
233热度

承包协议能不能和个人签(承包协议合同范本免费)

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二、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协议能不能和 ...
建工知识
693热度

中标后签订不合理的履约合同

1、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 ...
建工知识
151热度

联合体中标后牵头单位签合同(联合体中标后牵头单位签合同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项目是由多个单位 ...
建工知识
325热度

工程款不能超合同支付规定

建工知识
32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