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班包工头不给钱怎么办(工地上班受伤误工费怎么算)
承包商欠工人工资不给怎么办,没合同
一、包工头欠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庭也是不受理的。您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收集可以证明包
工头拖欠工资的证据,如欠条、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起诉。
二、包工头拖欠工资不给怎么算
1、若不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持欠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法时间最短。
2、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包工头欠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有律师帮助,可以更快拿到薪水。
老板拿到工程款,不愿意给工人发工资,该怎么办
1、若是给单位工作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不给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2、但要是给个人工作,这个时候就不能成立劳动关系,那么在不给工资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工地老板,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一、工地老板不发工资如何处理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怎么办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劳动合同的签约率不是很高,因此,对于劳动报酬往往是通过口头约定,这时,一旦发生纠纷,使劳动者无法举证劳动报酬的数额,使劳动者的权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因此,劳动合同法第11条专门做出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酣酬。
那么对于同工同酬的定义,我们可以从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规定,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不少人在工地上打工,与自己对接的很多时候都是工地老板,但其实工地老板可能仅仅是一个包工头,当然也有可能是承包方。而劳动者与工地老板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雇佣关系,而出现不发工资的情况,就要根据彼此之间的关系来确定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追讨工资。
农民工工资 包工头不露面 工资怎么办
针对这种“恶意欠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包工头公司告上法庭,由公司来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
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保留、收集证据。大家都知道“口说无凭”,包工头跑了,要发包方支付工资,首先得要证明自己在工地上干过活,干过几天活,拖欠的工资是多少。我国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劳动者向发包方主张工资,必须证明自己的劳动者身份如考勤卡、工资单等,还可提供工作证、标有施工单位名字的工作服或安全帽用以证明自己在该工地上干活的事实。总而言之,农民工要做个有心之人,注意保留、收集相应证据,以防在仲裁或诉讼中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2、向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资。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并且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倘若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前述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后,包工头就携款逃跑,建筑施工企业就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正如古语云“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因此,农民工首先要做的是到建设部门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然后找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资。即便是包工头挂靠施工的,也应有被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3、找业主即发包方主张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建筑施工承包方形形色色,虽大部分都是由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但也有小部分是由个人承包,一旦个人即包工头因某些事项结束工程不干了,农民工就有可能拿不到工资,可以找业主即发包方,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应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但必须注意的是,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为此,农民工必须把握时机,若等到包工头人去楼空再去找业主的话,恐怕黄花菜也都凉了。
4、寻求相关政府部门帮助。法律赋予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并有权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当农民工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