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监察大队第一部
温江区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号码
温江区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号码为。
劳动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4、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5、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如下:
1、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
2、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什么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劳动监察大队一般会怎么执法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二、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三、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注明拒签事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2)对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应当终止检查,并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
(3)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应当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改正情况;
(4)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5)对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6)对属于其他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处理权的部门依法查处;
(7)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特别复杂的案件,经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办使用童工或者克扣及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中,发现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转移财产或者逃匿迹象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的财物,用于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和抵缴罚款。
七、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规定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审查时,应当事先公告,被审查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查。
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有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需要的时候可以找律师咨询解决方案。
北京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一一四进一步咨询。通过一一四能查询到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
例如北京地区的投诉电话是:
东城区劳动监察大队84253922东城区地坛公园内。
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66180004西城区西四北三条26号。
崇文区劳动监察大队67123981崇文区东花市大街136号。
宣武区劳动监察大队63539996宣武区自新路24号。
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64678220朝阳区东直门外屑云路34号。
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62322004海淀区北四环中路15号。
丰台区劳动监察大队63812595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
石景山区劳动监察大队68878442石景山区杨庄西口。
房山区劳动监察大队69311554房山区东大街27号。
门头沟区劳动监察大队69831534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13号。
通州区劳动监察大队69556005通州区新华北街9号。
大兴区劳动监察大队69241320大兴黄村镇兴丰大街5号。
顺义区劳动监察大队69423026顺义区府前东街。
平谷区劳动监察大队69965334平谷府前西街9号。
怀柔区劳动监察大队69641730怀柔迎宾中路21号。
昌平区劳动监察大队69744520昌平区政府街3号。
延庆县劳动监察大队69101155延庆县高塔街80号。
密云县劳动监察大队69041504密云县新西路甲32号。
劳动监察: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案件流程
1、当事人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2、填写登记表:投诉人(举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被举报(投诉)单。3、提交证据材料。4、当事人按要求补正举报、投诉材料。5、调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处罚,撤案、移送等决定。
一、劳动监察受理案件流程
(一)当事人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二)填写登记表:投诉人(举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被举报(投诉)单
位的违法事实: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
(三)提交证据材料
属于受理范围的在5个工作日受理并立案;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般案件,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检查;案情复杂:延长30个工作日
(四)当事人按要求补正举报、投诉材料
(五)调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处罚,撤案、移送等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六)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举报(投诉)单位
二、劳动监察办案案件流程程序
(一)立案
1、投诉案件
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
2、其他案件
通过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
1、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规定的程序、措施及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调查取证。
2、调查取证应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三)处理
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撤销立案;
4、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应在立案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四)结案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办理结案。如未履行,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监察大队是干嘛的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事项有哪些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拖欠工资怎么办?求广州劳动监察大队电话,还有上班时间,在天河区。我应该怎么做?没有签合同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电话:。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天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差额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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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