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协议的法定条件(撤销行政协议的时效)
民法典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中满足什么条件合同可以撤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
(3)受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
(4)以胁迫手段实施签订的合同;
(5)显失公平签订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不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不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依其信赖行事,不可撤销的要约一般是指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或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合同撤销 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单方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
法律主观:
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主要有:当事人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一方以欺诈或者胁迫手段与对方订立合同的;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被第三方欺诈订立合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