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工人受伤怎么赔偿(包工头的工人受伤谁负责)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该怎么赔偿呢?国家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农民工受雇于自然人,比如说受雇于包工头,那么农民工受伤后,可以要求包工头承担雇主的责任。但由于包工头是自然人,只能与农民工形成劳务关系,而不能形成劳动关系。根据《民法》规定,"劳务关系是个人之间形成的。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如果农民工受伤,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过错向承包人主张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农民工的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那么农民工可以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选择由承包人进行赔偿。如果他们是受雇于雇主,则可以向雇主主张责任。根据双方是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区别,可以主张向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停工留薪。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到位。护理费。对经评残后需要护理且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按在地职工年平均月工资的50%全额支付。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统筹规划为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统筹规划为年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鉴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和劳动能力的鉴定应当简单、方便。受害人需要到其他地方就医的,可以享受住宿补偿。如果受害人伤势严重,需要补充某些营养食品和营养补助,可以根据情况报销某些营养费。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人,应根据情况给予残疾补偿。补偿费和误工费不能重复计算。后来,精神安慰,用我自己的话说,这种补偿一般适用于受害人身体残疾造成的死亡案件,是对受害人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方式,不适用于人身意外。
包工头工伤谁赔偿
法律主观:
如果包工头有过错的,需要对受伤的施工人员进行赔偿;而施工人员自身有过错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施工人员受伤的,则施工人员可要求第三人赔偿,或者请求包工头补偿。包工头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我在工地是包工头,手底下的人干活不小心把别人弄伤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看你工地的安全保障措施有没有做到位,如果做到位了,你也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就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雇员受伤的赔偿规定如下:
1、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包工头找的工人在工地上受伤,谁赔偿
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的,•找谁索偿应看情况而定。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或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法律分析】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 。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