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付余款没有提货违法吗
我的客户欠我设备余款没付,当是说好等设备到时给他按装并调试好后钱是一次付清的,但当一切都帮他弄好后,他
关键是你们之间的合同对于设备款项的支付约定是怎么样的,一般如果上面说验收合格后支付多少,且对于验收时间、方式没有限定的话,那么你就有点够呛,还有就是如果不在一个城市而合同中没有约定起诉地点的话,那么就要在对方的城市起诉,这对于生产厂家来说都是不利因素。
因为对方总可以找出很多理由,如设备质量不合格、达不到约定要求甚至还有人说设备没有验收怎么给钱?这些都是麻烦,且款项不多的话,如果还不在一个城市,那么合同对违约的代价也很小的话,一般起诉成本会很高,不值得!
我就深有体会,我一个厦门客户,就是一直不验收,也一直不给钱,在咨询相关律师后,14000元最好也只能不要了,因为不值得,所以,我公司现在的合同中,对于付款方式、验收方式且违约责任都有明确规定,就再也不会发生货款收不到的情况了。
你还是把合同仔细KK吧!不行就当交学费了!
合同签订无预付款.货到现场付90%合理吗.?但迟迟不提货?
合同签订无预付款.货到现场付90%合理。迟迟不提货,送货方能依法提出个人诉求。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合同已经签署,合同即在合同协定日期生效,对方不履行合同,则为违约。签合同后,合同有效期为协定日期。对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履约,可以向对方索要,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货物到达收货方,收货方无故延迟收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七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合同没有预付款,如果客户不提货如何制约
考虑法律行动、寻求第三方帮助等。合同没有预付款,客户不提货的制约方法:
1、考虑法律行动,如果客户不合作或不履行合同条款,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客户履行合同义务;
2、寻求第三方帮助,可以寻求第三方帮助,例如贸易促进机构或商业协会,会与客户进行谈判,帮助解决问题。
企业已售产品买方没有提货法院可以查封吗
不可以。货物已交付,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方未付清货款之前,卖方仍然保留货物所有权的情况,在买方还没有付清货款得到货物所有权之前,法院不能将该批货物作为买方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或者扣押。若货物被法院当做买方所有财产查封,卖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撤销查封裁定,取回货物。
存货人在存储期间届满后没有提货怎么办?
现实困惑
电动自行车厂与某储运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合同约定:仓储公司为电动自行车厂保管一批电动自行车,期限为2007年1月5日至2007年4月5日,储存费用为1万元。合同签订后,储运公司为电动自行车厂妥善保管其电动自行车,该厂也支付储存费1万元。同年4月1日,储运公司提前通知电动自行车厂按时取货,自行车厂表示同意。可到了4月5日,电动自行车厂致电储运公司,称可能要延后一周提货,并愿意支付费用。但一周后,电动自行车厂始终未提取货物。此时,储运公司该怎么办呢?
律师答疑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储运公司可以给予电动自行车厂一个合理的期限,催促其在此期限内提取货物,并可以收取逾期期间的仓储费,如果电动自行车逾期仍未提取也没有回应,储运公司则可以向当地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将该批存物交予其保存。当货物被提存后,储运公司就没有对货物的保管义务了,也无须承担仓储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至于由此产生的费用,储运公司可以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在电动自行车厂提取货物时要求其支付该笔费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二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三百九十三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该物。
法理荟萃
存货人对于临近失效期的货物应及时提取,逾期处理造成保管人压库则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