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按照定额主张工程款
先做工程后按定额预算结工程款可行吗?
预算水平不一定高,计算工程量有可能会出现很大的笑话。他高在哪里?实际经验。 如何积累经验?个人有个人的做法。实际操作必不可少。 实际操作过程中,最主要的是把定额计算规则记熟了。之后的事就是找规律了,之后用EXCEL 制表,自动计算。
基本是这样的。先算工程量,再套当地定额、单价(根据公布的且被认可的价格信息调整人、材、机等单价)。
工程建设完成后,相关工程款项的支付,需要根据预算定额对完工部分进行结算。可以说预算定额,对工程款项的结算,有着很重要的参照作用。第四,预算定额是施工单位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依据。
应该确信家具真的验收完成了,并且使用一段时间看看情况后在进行结算,这样如果有问题,也可以及时解决。
它可以作为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同时也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因此,预算定额被企业广泛推广和应用,主要用在对施工组织的计划、工程材料预算等方面进行编制,还可以明确工程价款,对企业的经济指标进行考核等作用。
工程款纠纷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2、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施工行为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款在此出现主要是倡导性的,告诉各级人民法院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其转包人主张权利,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主导方向,实际施工人应当首先应当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而不是向业主主张权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怎么主张工程款
1、因此,根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在违法分包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工程又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作为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工程价款。
2、在司法解释规定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主张工程价款请求权的情况下,作为从权利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应可一并主张,从而维护法律的统一性。
3、根据发包人是否已支付承包人款项,视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具体如下: 承包人额已经支付了承包人款项,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即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际施工人有权向业主和承包商主张工程款。该法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劳动报酬。
5、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6、实际施工人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实践中,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往往再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1、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如下: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法律分析:无效合同可以请求支付工程款,具体如下: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主张工程款。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满足一定条件可主张工程款。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只有通过修复使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才可能取得相应的工程价款。
可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也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的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