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的作用和效力(律师函有什么法律效力)
律师函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函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是起到告知作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函属于一种专业法律文书,主要目的是委托当事人对于纠纷案件的专业性看法和专业性意见诉求,但是本链搜身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单纯起到告知对方的目的和作用。
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1、律师函只不过是表达了当事人的某种意图或者意愿,其实没有法律强制力。
2、律师函里包含律师的“法律评价”,大致的意思是“你依照燃卜法律必须得这样做(分析一番),不这样做我将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已通知律师)”, 有些人把这“形象”地形容成棚段历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当然这是俏皮话,但却揭示了律师函具有心理底限预警功能,很多时候是以一种合法的姿态作出的强势的意思表示。
律师函与公司函的效力
法律分析: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
5.通知解除合同。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