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协商不了怎么办(工地受伤骨折怎么跟老板谈赔偿)
工地受伤应该工地管理方负责吗?如果对方拒绝承担责任,要如何维权?
现在的工地上受伤的农民工和打工仔基本上每天各个地方都会出现,但对于这种频发出现的一些受伤情况,那么作为受伤者肯定要向工地管理方进行维权申诉,毕竟是为关系到自己的一些切身利益,但现在还出现一些拒绝承担责任的管理方,那么作为被害者,那就可以通过以下的一些手段进行正确的维权。
要知道现在国家对工地劳务以及工商等各方面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到现在为止还是出现了工地上有受伤的员工,而管理方不予以承担责任,那这个后果将不堪设想作为受伤者,首先要准备的就是证据,只有将证据确定好了才有底漆进行维权,那么证据可以通过以拍照或者拍摄的方式来取得固定的证据。其次也可以去医院将所获得的病历单保存好,做一个证据,还有可以将医药费支付赔偿中做好的录音,保留好文字聊天记录,也是可以作为维权的适宜,所以这一系列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
其次要知道自己应该向谁维权,当然如果包工头雇主不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这个时候确实没办法可以选择向当地民事诉讼或者公安局等等进行维权,因为这一些机构都有权益帮助你进行正当的维权,当然如果确实是解决不了,只能够通过向法律上诉,在上诉之前将所有的证据准备好,那我想这场官司基本上都是你,毕竟是你受了伤而承包方不想承担这个责任罢了。
还有一定要有清晰的维权思路作为受害者,如果在维权的时候没有自己的一个清晰的维权思路,就算是和包工头甚至管理者进行口舌纠纷的时候,也是阐明不了自己的观点,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在维权的途中提前要做好相应的资料以及自己维权的目的和管理方需要承担的一些责任,这些都要提前理清楚,这样和管理者进行交流或者向当地法院进行维权的时候,也能够条条有理。
我在工地受伤老板不给处理应该到哪个部门去找?
首先,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伤情特别严重的,你还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在工地受伤这种情况,如果你不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一般指劳动合同或者用工证明),那么的话你需要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拿到确认你与用工单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以后,你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了。
拿到工伤认定书以后,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报告后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然后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按照工伤待遇给予赔偿。拿到裁定书以后,用人单位不配合,不支付裁决书确定的费用,可以拿着这一份仲裁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赔偿要怎么解决?在亲戚工地上很矛盾
首先在医院里的一切材料都要收好,发票、病历等,留好一切证据,最好是拿在自己手上;找伤者受伤时的两个在场工友写证明材料;伤者与工地方有没有签劳动合同,最好把劳动合同找出来拿到手,若没有签,就找一切能证明工人在该工地工作的证据比如考勤;伤者工资的每月工资银行账单,如果是收的现金,那就他每月固定时间的存款账单;以上是伤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好的证据材料,如果工地不厚道,这些是伤者走法律程序很重要的文件。
工伤一般法律程序是: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话,就上诉法院审理。当然,如果工地方厚道,愿意支付合理的工伤赔偿金,也可以双方协商,就没必要走仲裁流程
在工地受伤。公司不处理。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理?
首先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拿到裁决书后如果单位拒绝执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应该报销你在医院的产生工伤医疗费用、伙食费、人工护理费,并按时发放工资津贴。
如果受伤较严重,可以在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达到10级以内伤残等级的话,单位还应该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赔付相关费用。
劳动仲裁申请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