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漏项签证单(工程量清单漏项的签证)
清单漏项属于变更还是签证
清单漏项属于签证。
清单漏项一般是指图纸上有但是清单里边没有包括的项目,这种情况一般是甲方给定清单,乙方不能调整清单的情况下发生的,08清单计价规范一般规定中明确“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所以清单漏项的要调整;而且这种一般都是综合单价包干的,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多,结算可以据实调整,这是的另外条款。
变更和签证的区别是:
一、内容不同
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了修改追加或者取消了某一项工作。
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图纸以外的东西,或者说是原本预算中未考虑的内容,可能产生工程费用和有必要作为现场记录而形成的文字性的东西。
二、法律效力不同
项目管理中的变更指项目干系人常常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对项目计划进行修改,甚至重新规划,这一类修改或变化叫做变更。
施工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三、主体不同
变更是指指承包人根据合同对工程项目作出的调整和修改。工程签证是是承发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
变更基本上是甲方的原因,,而下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而签证时因为有了变更或者是甲方要求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工程量、材料、人工、工期的变化,施工单位给甲方提出的增加的其他经济、工期、技术方面的东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清单漏项属于变更还是签证
清单里面的漏项是否走签证,应看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工程的“变更”和“签证”有什么区别?90%的人搞混淆了,先举个例子说明,顾客去面馆要求少放面、多加肉,这是“变更”;顾客吃面口渴拿一瓶水,这是“签证”。
“变更”一定是主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属于“合同变更”,它分为“工程变更”、“设计变更“两种。
”工程变更“:参建各方都可以提出对合同内容、数量、质量施工顺序、工艺要求等做出改变。费用可能增加、减少,增减同时、没有费用四种情况。例如:施工方案变更“同意变更,费用自理”。”工程变更“它需要参建各方共同确认。
”设计变更“:由设计方提出对已交付的施工图进行补充完善、优化更改,需要重新出图或文字说明费用增、减都有可能。
“工程签证“一定是主合同内容不变,在合同之外发生了费用,可以理解为”补充协议“。它分为”见证签证”、”经济签证“两种。
”见证签证“是指图纸清单只有暂估量,实施过程需要各方现场定量确认。”经济签证“是指主体结构图纸没变,因各种原因产生的额外工作量,但前提是合同中未明确这项工作应由乙方承担。
同时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甲方原因造成的,包括:临时设施、零星工程、窝工误工、零星人工、机械、材料等等。
工程量清单漏项,如何处理?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扩展资料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1、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是否完成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内容以投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进行结算的依据。
2、调整工程量,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在发生工程变更、索赔、增加新的工程项目等情况时,可以选用或者参照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几家项目与合同单价来确定变更项目或索赔项目的单价和相关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变更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