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垫资利息规定(工程垫资最新规定)
工程垫资利息的时间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垫资利息的支付方式
法律分析:1、承包人与发包人对于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利息事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因此,承包人与发包人对垫资利息约定的,可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利息,但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利息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承包人与发包人没有约定垫资利息的,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利息。3、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带资建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工程垫资利息计算方式如何计算?
工程垫资利息的时间的计算: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垫资利息未约定是否需要支付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具体情形如下:
1、承包人与发包人对于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利息事宜。
2、承包人与发包人没有约定垫资利息的,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利息。
3、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带资建设。
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工程垫资利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1、一定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时间限制,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2、主动收集、保存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材料。
3、自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通过合法的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进行催收,并保留相关证据资料。也可通过拍照和录像的方式进行证据的固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