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款工程量超过合同量(进度款 工程款 合同价款区别)
水利临时过程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怎么结算
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结算方法如下:
1、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的,当事人对超出部分有争议的,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3、结算时应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投标比例,按实结算。
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大
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大,只要不超过百分之十都是合法的。具体规定:
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
3、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4、合同形式应与合同内容相符。4.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
5、重视黑白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关于报进度款的流程,谁能说下,合同外的那些该怎么报,合同内超出工程量的该怎么报?
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财务监理单位——业主工程管理部门——业主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外的首先要有施工的依据,然后最好先报价,确定价格后再施工,施工完按正常程序报,合同内超出工程量的按完成的设计图纸数量报。
如果我合同有总包价 对方觉得工程量超出了合同约定工程量 对方申请对整个工程按定额价进行造价鉴定
首先,看你这个合同价是固定总价合同还是说合同价格是可以调整的。
a 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那么是不会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要调价,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b 如果不是固定总价合同则要分情况来看:
(1)、首先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合同中如果有关于超出工程量计算方法则按合同约定计算
(2)、如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按照规范来说,合同内的工程量以及未超出5%部分还是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计算;超过5%的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可以选择仍然按照合同价计算或者造价鉴定都行,对方要求读整个工程按造价鉴定是不合理的。
由上,工程量鉴定写全部,但是单价的鉴定,是对超过合同工程量105%部分的单价进行鉴定。
进度款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中标量要签补充协议吗
进度款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中标量不需要签补充协议。工程结算审计额超过中标价是正常的事,超过的原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款、工程结算制度的调整,上述涉及哪个部分就把哪个资料后附在结算文件的后面,所谓的补交资料就是这些,类是这样的情况不用签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