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拨付给企业的项目资金(政府拨付给企业的项目资金有可能收回吗)
政府部门拨付供热企业的供热工程建设费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
是。政府机关拨付给企业的资金,可以不用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在会计分期内单独计提的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项目和政府机关拨付的补助资金,可以从企业的纳税负担中减免所得税。具体来说,政府机关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首先应当是政府有明确的政策拨付给企业,其次,拨付资金必须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并且有明确的记账凭证、审计材料。
政府给企业的补助资金可以直接拨给企业吗
你好,可以的,大部分项目会直接打款到公司预留的公户中,也会有部分项目的补贴资金采取支票的方式。
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为了体现财政拨款的政策引导作用,这类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同时附有明确的使用条件,政府在批准拨款时就规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
政府给企业补贴项目有哪些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形式
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二)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三)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专项财政资金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的专项财政资金会计处理?
一、企业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
收款的处理一般都没有问题,关健是专项拨款实际实用时的会计处理,可能各个企业各不相同了,有的企业甚至一笔分录就把专项拨款冲销掉: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
贷:管理费用--科研费
二、专项研究项目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
贷:资本公积
无论是在专项研究项目进行之中还是在项目完成之后,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都应视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处理.而对于专项研究中形成产品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存货
贷:资本公积
政府的专项资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规定: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