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释义)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如下: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该解释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的区别如下:1、侵害的客体不同,随意殴打他人物闭,追逐、缺芦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行为,3、寻衅滋事行为的表山迟现多种多样,殴打他人表现的较为单一,殴打他人一般是因纠纷而引起,寻衅滋事是无理、无故惹是生非寻求精神刺银镇嫌激或为满足不健康的心理而引。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2、该解释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如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悔悉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碧唯乎罪客体。社会秩序;
3、犯罪行为。随意殴打他人物闭,追逐、缺芦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行为。
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的区别如下:
1、侵害的客体不同。殴打他人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侵害的是公共秩序;
2、行为的起因不同。殴打他人一般是因纠纷而引起,寻衅滋事是无理、无故惹是生非寻求精神刺银镇嫌激或为满足不健康的心理而引;
3、寻衅滋事行为的表山迟现多种多样,殴打他人表现的较为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罩扮裂理处罚法》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现在是否还有效
您好!现行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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