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认定)
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民事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或者说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无效民事行为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1)全部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法人超越其经营范围或业务活动范围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2)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当中,如果仅是局部内容存在缺陷,而其余部分不存在缺陷,并且仍然可以单独设定、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那么存在缺陷部分属无效或被撤销,其余部分则仍然可以有效。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其法律后果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其他责任。《民法通则》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只是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既不发生合同履行的效力,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其法律后果是返还财物、缔约过失责任、行政处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