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水电安装合同
通用版水电安装合同范本(最新)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在承包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安装费用及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费中超过 元部分由甲方承担);安装后若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无法使用须予以维修或更换的,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水电设备的安装工程,具体包括水管、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设备的安装。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材料,并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范本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提供技术熟练的城建劳务队伍及相应管理班子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福建省重点及大中型建设项目基建材料采购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一条 为维护省重点及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基建材料采购与供应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建设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暂行办法。
2、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指包括基础、土建、水电、消防及其他设备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的建筑安装活动。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按期竣工投产,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本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福建EPC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
1、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的办法。
2、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3、进度款:工程进展到一定阶段时,业主可向施工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比例一般在30%~60%之间。进度款的支付比例通常会根据施工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调整。
4、法律分析:进度款支付比例根据国家标准是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