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体意外险要实名购买吗(建工团体意外险)
带您了解建工意外险
建工意外险是我国发展最早的安全生产类保险,早在1996年就由建筑部牵头在上海、浙江、山东进行试点,1998年《建筑法》正式实施,建工意外险被规定为强制性投保险种,并在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推广。
发展至今,建工意外险虽然不再作为强制性投保险种存在,且同类新险种(雇主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功能和政策上都占据一定优势,但建工意外险依旧凭借多年的成熟发展,占据很大保险市场份额。
近年来,国家多项重点建设工程都曾投保建工意外险,如鹤大高速、京新高速和杭州湾大桥都曾投保建工意外险,总保额千亿级。2017年“广东保险业十大影响力理赔案例”评选高度评价建工意外险“理赔效率高”、“减少事故对企业生产影响”。因此,客观分析目前安全生产保险市场,重视建工意外险保险特点与保险功能,十分必要。
建工意外险
依旧拥有较大保险市场份额原因
在此前发布的安全生产类保险文章中,曾对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三大险种,在保险功能、特点、政策发展等角度进行过专门介绍。客观来说,后两者在综合比较上是优于建工意外险的,但为何从市场实务角度,建工意外险依旧占有较大保险市场份额?
市场原因
随着雇主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广发展,建工意外险的市场业务必然会受到影响。但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持续保持不断发展扩大的趋势,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市场也在随之扩大。即虽然分蛋糕的人多了,但蛋糕本身也在变大,因此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部分冲击。
政策原因
众所周知,我国保险产品的市场发展受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安全生产类保险的发展更是如此。建工意外险的早期发展受政策推动影响很大,自1998年《建筑法》将其正式规定为强制性投保险种后,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应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地方落实。在国内安全生产保险市场比较空白、保障力量较为薄弱的背景下,建工意外险的推广应用与迅速普及占有很大优势。
尽管工伤保险正式实施后,建工意外险受到不小影响,加之2011年《建筑法》修改,建工意外险不再作为强制险出现,但各地方政策落实缓慢,相关文件并未作相应修订,在执行上建工意外险依旧被视为强制险种,非投保不予以准许开工。
而反观当下的雇主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两者虽然在综合保险功能上占据优势,且在政策上被大力推进,但一方面,当下安全生产保险市场并非一片空白,雇主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出现与推广,更多是优化与完善现有安全生产保险制度,因此其发展速度较建工意外险略有不如;另一方面,两者发展时间较短,大众缺乏对其认知了解,加之,建工意外险的政策红利余韵绵长,很多地方在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时,依旧只认建工意外险。综合因素影响下,建工意外险依旧占据较大保险市场份额。
建工意外险
保险特点与保险价值
综上,了解建工意外险的保险特点,挖掘其实务保险价值依旧十分必要。
保险特点
建筑施工具有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因此建工意外险通常采用不记名投保方式,保费较低,2018年成都建工意外险的保费收取仅为工程造价的0.06%。
建工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不只局限于工作期间,还包括被保险人因工外出期间或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意外伤害。
建工意外险与工伤保险是并行的保障补偿关系,即当出现保险期限内与保险责任内的意外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领取双份补偿。
建工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分为意外医疗与意外伤害(伤残死亡),相应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疗费用、伤残保险金或死亡保证金。需要注意的是,期间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其他损失,属于责任赔偿,应归为财险范畴;而建工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属人身保险范畴,因此不予以赔偿。
功能作用
1.风险补偿作用
当意外事故发生后,在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范围内,建工意外险能够发挥意外医疗补偿和意外伤害补偿的保险补偿作用。具体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保证金和死亡保证金,通过这些保险补偿,缓解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意外事故遭受的伤害与经济损失。
2.保障制度完善作用
在建工意外险发展初期,它有效的为各类建筑施工活动提供风险保障力量,而后随着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式执行,虽然其不再作为强制险存在,但由于工伤保险的事故补偿能力有限,建工意外险又作为一种保障力量补充,完善着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即便在当下,由于雇主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发展时间较短,尚不完全成熟,建工意外险也发挥着重要的制度补充完善作用。
从市场实务角度来看,目前建工意外险依旧有着很大的市场空间,虽然在政策趋势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广普及势在必行,但受包括地方政策落实、保险市场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工意外险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力量依旧十分重要,因此,其保险功能特点与保险价值依旧不容忽视。
买团体意外险哪家公司好,有什么要求
您好!
意外险团体投保要求
1.投保人数一般不得低于5-6人,对于风险类别较高的工种,要求投保人数不低于20人;
2.保险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需长期投保可以每年续保;
3.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
如果你们公司的工人是属于1—3类工作,可以买市面上的所有意外险产品,市面上也有极少的意外险可以承保4类职业,你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可以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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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建工意外险怎么买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首次开始对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进行探索发展,目前,国内建筑施工领域已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保险保障制度体系。
1、从安全生产险种发展来看,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市场已发展出工伤保险、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四大主要险种。
2、从安全生产保险制度模式来看,已形成“强制性工伤保险+商业补充险种”的保障模式。
目前,国内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发展主要的问题,一方面在于险种功能机制的进一步挖掘与完善,另一方面则在于各安全生产险种的市场认知与区别。这里主要通过对市场现有几大安全生产险种的保障功能、险种特点、风险管理对比,加强各大安全生产险种的市场认知与功能应用。
1、保险保障效果对比
国内现有的几大安全生产险种,除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投保险种,不作详解,其它如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在保险保障功能、效果以及其它具体险种特点方面,都有着较大不同。
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三大险种各自拥有各自的险种发展阶段,受不同险种阶段的安全生产保障需求影响,三大险种各自的保障功能特点也有所不同。
建工意外险
建工意外险,是我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强制投保的安全生产险种,也是目前安全生产市场占据较大投保份额的安全生产险种。
建工意外险的诞生背景,主要源自于当时国内建筑施工行业快速发展,但由于质量安全问题频发,安全生产意外事故不断,造成了较大的生命安全财产损失,因此,国家开始大力发展建工意外险,为建筑人员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即是说,建工意外险的主要保障功能,是为建筑人员的意外风险提供保障。
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继建工意外险之后,国内安全生产保险市场又一重点发展的商业险种。不同于建工意外险主要应对建筑人员的意外伤害风险,这一阶段,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雇主责任风险受到国家与行业的重点关注。
而雇主责任保险,其险种特点即是由保险公司帮助分担企业雇主的相关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即是保险赔偿并不像建工意外险一样,直接给付到伤者或伤者家属手中,而是先给付到企业雇主手中,再由其利用这份保险赔偿对安全生产事故伤者或家属进行责任赔偿。因此,这一阶段雇主责任险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其保障功能也主要是为企业雇主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提供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险
安全生产责任险,是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市场快速发展的全新险种,在各大高危风险行业领域进行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诞生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开始重点关注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防控与综合保障效果,受这样的政策力量驱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运而生。
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险种特点,一方面为加强了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事前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即是综合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险种功能特点,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险种保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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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赔偿,同样也是先给付到企业雇主手中,帮助其分担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这一点即是参考借鉴雇主责任险的险种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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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针对建工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在险种责任方面的局限,安全生产责任险则实行“无过错”原则,对一般商业险种不予赔付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列入保障范围。
综合比较而言,建工意外险在保障对象方面过于单一,只针对建筑人员的意外风险提供保障;雇主责任险虽然运用保险机制,同时为雇主与建筑人员提供保障,但保障效果并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综合了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两大险种优势特点诞生的全新安全生产险种,其保障功能更为全面完善,因此目前受到国家政策的重点推动支持。
2、险种责任与险种功能对比
除上述整体险种保障效果对比,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在一些具体险种责任与险种功能方面有着更直观的对比。
是否强制投保与全国政策推进
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都不是国家要求的强制投保险种,在国内各地安全生产市场的发展,也主要基于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的主动市场推广,或各地区域性政策的推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则是国家明确规定,在八大高危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强制投保的安全生产险种。同时,也是目前国家进行全国政策推动的安全生产险种。
保险保障责任
建工意外险的保险保障责任较为单一,主要即分为意外医疗与意外伤害两部分,当出现这两种情形之一,保险公司将在保险期限与责任范围内支付医疗费用、伤残保证金、死亡保证金。保险公司并不负责由此产生的误工、交通、护理等费用损失赔偿。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保障责任较为全面,本身雇主责任即包括了可能出现的人员意外医疗、伤残保证金、死亡保证金、误工费、诉讼费等费用赔偿,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也包括上述费用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实际雇主责任险市场中,保险公司会因不同地区标准或是否足额投保,进行比例赔偿;同时上文提及的“投保企业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并不在保障责任范围内。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责任,较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都更为完整健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亡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此外,由事故导致的抢险救援费用(救援费、事故鉴定费、善后处理相关费用),法律服务费用(仲裁、诉讼、鉴定、取证、案件受理、评估、公证等相关费用),事故处理费用(从业人员、第三者或其亲属合理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也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责任范围。
风险防控管理
如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这种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并不注重险种的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险种功能主要围绕风险事故后的保险赔偿,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风险管理服务。安全生产责任险则不同,其险种诞生即强调发展有效的风险防控管理功能,从风险源头上最大限度防范和避免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意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为有效发挥这项重要的保险保障功能,2017年12月,国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指导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具体实施;2019年8月,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专门为保险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制定包括基本原则、服务内容与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与改进等事项的规范指导。
综合比较之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无论在整体保险保障效果,还是在具体的保险责任赔偿与险种功能方面,都较其它安全生产险种更为规范、完善,适应当前建设施工领域日益严峻的安全生产保障形式要求。对于安全生产保障市场的各大活动主体,政府机构应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政策推进与监管指导力度;保险机构应进一步完善险种功能与保险服务;投保企业则应准确辨别各大安全生产险种的功能特点区别,选择适应自身安全生产风险保障需求的安全生产险种。
建筑工人团体意外险怎么买
建筑工地买意外保险有三种方法:一是按建筑面积来买,但要一万平米以上才能用这种办法;二是按工程量来买,一千万及以上工程量的,可以按这种办法来买;三是按记名字也就是实名制的方式来买。一般情况下我不主张我的客按第三种方式来买。第三种方式是只有记到名的人发生意外时才能赔,没有记到名也就是没有买到保险的人就是在工地做事发生意外也不赔。而第一二种方式,费用便宜且只要在工地做工的人发生意外都赔。这样比较有利益客户。
团体意外险怎么买,购买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团体意外保险又简称团意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意外险,保障被保险人(员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给付被保人(员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治疗费用的保险。
那么要想知道个人意外险该怎么买,看这里:《人身意外险包括哪些意外?买哪个好?》
团体意外险是由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的保险单,为该团体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是按职业类别来购买,达到一定人数就可以购买,但是这个团体不能是因为要买保险而临时组成的。
1.投保要求:
投保人数一般不得低于5-6人,对于风险类别较高的工种,要求投保人数不低于20人;
保险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需长期投保可以每年续保;
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
2.办理手续:
方案设计及报价: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
投保及缴费: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团体保险投保人名清单模板)、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签收保单合同及发票。
3.售后服务:
人员变更(增、减、替换):变更后不少于约定的最低投保人数,累计变更数量不超过约定的替换率,已获理赔人员不能参与变更;
4.续保:需在保险到期日前提交续保申请,避免脱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