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些费用请求付款(请求对方公司付款申请)
公司之间如何直接付款?
直接付款要有银行存款或现金才可以付,但有些企业资金运作困难,就是说它可能销售了很多东西,有很多应收款,也买进了很多原料,有很多应付款,但是他应收款收回有困难,就是钱流进企业的很少,资金就缺了,这时如果他的应付款的公司要他付款200万,然后双方协商后最后约定先付100万,可实际他公司里又没这么多钱,可能银行帐上只有60万,这种时候他不可能把60万全部付掉,一个企业总是不大可能银行账上余额为0,这时他就只有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00万,或者80万,然后付存款20万,这样给对方。
也可能公司当时要扩建,扩建的资金需求是很大的,也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灵。
而且开银行承兑汇票企业还有一个好处是他其实可使用的资金无形中多出来了。比如,不开汇票的话,企业本来可使用资金是200万,然后他开具汇票300万,这样企业可使用资金就是500万了。对企业来说是好事,但是开汇票企业对银行的手续费等相关财务费用会有所增加, 但总体而言还是利大于弊的。
银行承兑汇票,收到它的公司可以进行转让,或者贴现。但有些企业是不收汇票只收银行存款或现金的(当然这里的现金指小额现金,一般都要求以银行存款支付往来)。
所以现实中的处理是很复杂的。
企业外来人员如何请求公司付款填写单据
由要求请款的当事人填写。
一般内部使用,外部也有用的,自己企业规定。文具店里的《请款单》不好用,就自己印制啊。有一种单据证即可,单据内容完全由自己企业按需设计印制啊。
凡公司部门及人员申请费用报销或业务付款的,必需先按规定填制《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以下统称支付申请),并附上规定的原始附件,在提交财务之前交核实人(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公司授权和规定须核实和确认支出的人员)和审核人签字以后,提交财务审核、付款或报销,本地财务人员收到支付申请以后,应先审核单据的合理、合法性和完整性,即:是不是已按规定取得核实人签字,所附原始单据是不是齐全、合理、合法,关于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应退回申请人(或经办人),要求其更正。
请教:A公司有一笔费用要支付给C公司,B公司帮其垫付,B把发票交给A,A把钱汇给B。
听着有点乱,但如果A与B之间有什么代付款协议附后的话是不是更保险些呢。比如子公司没钱,由母公司代为清偿一笔债务。借:应付账款-C 贷:其他应付款-B 汇给B的时候,借:其他应付款-代垫款项 贷银行存款
B的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A 贷 银行存款 收到A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