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款专户
工程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怎么办
该钱发放方式如下: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工程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劳务结转发生劳务成本的时候:借:劳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等。结转的时候: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劳务成本。
建设单位(包括项目业主、项目代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简称“开户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活动。
在政府工程建设领域,必须要求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或业主按照工程进度将工程进度款拨入总承包建筑企业在工程所在地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然后由总承包企业委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户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工程款专用账户和农民工专用账户一样吗
1、法律主观: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有以下政策: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
2、法律客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3、字号: [小] [中] [大] [双击滚屏]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4、农民工工资是单一的个人工资和个人劳动收入。工程资金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实际工程成本组成,是工程顺利进行的支柱,工程资金是工程施工合同价格的收支。工程款是建设单位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 款项。
银行在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方面的问题
1、配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督和管理;最后,未按规定开立专用账户或未按规定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分析:农民工专户的钱需要通过给农民工发放工资的方式转出,而无法直接取现的。
3、法律主观: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有以下政策: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
4、开户银行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 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 其他。
5、法律主观: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规定有: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