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工人工资专户规定
农民工专用账户比例5%
1、一般情况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比例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是房屋建设工程,它的支付比例是不低于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十。其次是市政项目,它的支付比例是不低于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十。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有所不同,比例主要有2%、3%、4%、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给社会保障部门。
3、如果是,那答案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有所不同,比例主要有2%、3%、4%、5%。
4、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其他类型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替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是指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专用账户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
5、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工资专账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签约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且不低于下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所需金额,确保每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6、今年年底前,四川各地总承包企业受委托发放或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新开工项目的比例将分别达到50%以上。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政策
第一条 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是国务院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是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1号印发的文件。
法律主观: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有以下政策: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
法律分析: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法律主观: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规定有: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农民工专用账户比例5%,这意味着在农民工工资中,有5%的金额会被专门用于建立农民工专用账户,用于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和权益维护。
农民工专用账户规定
1、法律分析: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3、原则和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并规定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签订监管协议的具体要求。
4、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发放方式、时间等。施工总包单位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收取建设单位拨付的人工费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的人工费用,由建设单位进行拨付。
5、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是国务院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是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1号印发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