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拖欠工程款新规(2020拖欠工程款新规定)
欠工程款8年还能起诉吗(工程款追讨期限为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如果不支付的,施工单位可以追讨,那么工程款追讨期限是怎样的?
一、工程款追讨期限为多长时间(《民法总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承包单位向人民法院主张工程款的,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知道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工程款的分类
(一)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二)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三)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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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拖欠工程款最新规定
关于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
根据最高院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包责任。”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
最高法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
总结:综合上述,整理有关拖欠工程款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建议施工方一旦遇到类似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时,应及时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工程款逾期视同提前到期吗
工程款逾期并不视同提前到期。
详细解释如下:
1. 在工程款逾期的情况下,款项的支付并没有提前到期,而是延迟了支付时间。
2. 逾期付款通常会涉及到滞纳金或利息的计算,即需要根据逾期的天数来计算相应的罚款金额或利息。但支付款项并不会因此提前到期。
3. 工程款的合同通常会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逾期则违反了合同条款。但逾期并不等同于提前到期。
4.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逾期付款将视同提前到期,那么根据合同的约定,逾期付款会使合同提前解除、款项立即到期支付。
5. 然而,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工程款逾期并不视同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合同仍然有效,款项仍然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支付。
综上所述,工程款逾期并不等同于提前到期。逾期付款通常会涉及罚款或利息的计算,但款项的支付时间并没有因此提前到期。根据合同的约定,除非明确规定逾期付款视同提前到期,否则合同仍然有效,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支付。
扩展资料: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款的支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不同的工程合同可能有不同的款项支付方式和时间安排。逾期付款是合同履行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因此在合同中通常会对逾期付款作出明确的规定,以避免纠纷的发生。逾期付款的计算一般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滞纳金或利息的计算。但逾期付款并不等同于提前到期,只是延迟了支付的时间。在实际操作中,逾期付款的处理需要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
参考资料:
1. 建设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2. 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家关于拖欠建设工程款的规定
关于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包责任;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
企业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是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防被动起诉。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