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律师函有效吗(孙华月电子律师函有效吗)
电子律师函有效吗
电子律师函有效。
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发出,就某些问题的意见和看法,是一个单位行为,需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
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
律师函是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律师函微信发有效果吗
有效,电子送达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威律律所发出电子律师函可靠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
一般来说,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发出的电子律师函都是真实的,但也有可能是假的。因为有可能有人伪造了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出了假的电子律师函。因此,我们应该谨慎对待这些电子律师函,仔细检查其内容,以确定它们是否真实。
此外,我们还应该联系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以确认发出的电子律师函是否真实。如果发出的电子律师函不是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发出的,那么这些电子律师函就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