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追加用地签什么合同(项目用地什么意思)
办理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手续和程序是什么?具备的基础资料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
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土地征用。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第八步】领取用地批准文件。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九步】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
土地征用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
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但个别地方在实际操作时,却往往对该程序进行简化,甚至征地程序混乱,由此出现各种期待解决的问题。
如果征用部门不合乎上述程序,可以联名到当地土地管理局、执法局,乃至县(市)委、政府反映。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时候需要签定合同吗?合同里要写些什么呢?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必须签订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格式)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 的承包田、土共计
亩(大写: 亩,其中田 亩,土 亩)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
二、流转时限及用途:甲方于 年 月 日起将土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生产。
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承包地按每亩每年200公斤玉米,承包田按每亩每年100公斤稻谷折算成现金支付转让费;乙方于二OO七年
月 日按现行价格折算成现金全额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
四、流转证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一本;2.《林权证书》(编号: )一本;3.《退耕还林合同书》(编号: )一本;4.《财政补贴一折通》(编号: )(粮食补贴金)一本。
五、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4.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社)、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