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坚决不签会怎么样(签了竞业协议怎么跳槽同类企业)
竞业协议不签会怎么样
法律主观:
竞业协议可以不签订,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签订。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协议不签会怎么样
法律分析:可以不签。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如果员工坚持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员工流动带来不正当竞争,企业必须明确告知员工,职业生涯中面临必须的抉择:要么签署协议书,要么离开保密岗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不想签竞业协议怎么办
可以不签。双方对竞业限制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可以拒绝签署,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您,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所谓竞业限制,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用人单位限制并禁止本单位特定从业人员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自行建立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竞业限制协议不仅仅包含了劳动者需要承担的相关义务,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义务。
法律对竞业限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上述规定从主体、地域、期限三个方面对竞业限制条款进行了限定。因此,适用竞业限制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竞业限制必须有合理的期限。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解决。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
第一、在支付时间上法定。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后。
第二、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属于约定内容。
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
第三、对支付标准无约定的,可以通过机构裁量确定。
对经济补偿金支付形式无约定的,支付形式为一次性支付。
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主要是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于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通常来讲都是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当然,法律上并没有强行规定必须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不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协议坚决不签会怎么样
该竞业协议可以不签署。
根据竞业限制对象不同,竞业禁止可以分为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和一般雇员的竞业禁止。竞业禁止的种类还可以分为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和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两种。
如果双方对这份补签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可以拒绝签署。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您,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
我的上司最近离职了是因为公司让他签竞业协议他没签,你怎么看?
在我看来,上司因为不想签竞业协议而离职并不需要过度解读,一方面是因为不签竞业协议难免会让公司有些不放心,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不签竞业协议的情况下,离职对上司来说可能会是一个比较理智的决定。总之,我认为这件事在职场中是一件非常常见且正常的事情。
一、不签竞业协议难免会让公司有些不放心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若一位管理者不愿意签竞业协议,那么公司自然不放心将一些比较重要的项目交给他,这是因为公司害怕管理者接触到公司核心机密后跳槽,给公司带来损失。特别是在没有约束手段(例如竞业协议等)的情况下,一位掌握公司核心机密的管理者跳槽很可能会给公司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甚至有可能会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落入非常不利的局面。因此可以说,只要管理者不愿意签署竞业协议,公司自然不会选择重用他,即便他再有能力、业务能力再强也是如此。在这样的情况下,管理者如果提出离职,公司有很大可能不会选择强行挽留,而是任由他离开。
二、离职对上司来说可能会是一个比较理智的决定
从上司的角度来看,在拒绝签署竞业协议后,自己的职业前景在一定程度上会蒙上阴影,很可能以后都没办法再获得升职加薪的机会。毕竟在这件事发生后,公司对自己的态度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变化,即使公司还愿意让自己待在原来的岗位上,在很大程度上也不会让自己再有向上爬的空间。所以从这方面上来说,若上司继续待在公司,他的职业生涯很可能就止步于此,甚至有可能在往后的日子还不受公司待见。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上司来说继续待在公司其实已经失去了意思,还不如离职后另寻工作。
综上所述,在上司不愿意签署竞业协议的情况下,离职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情,这在职场中也比较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