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工程款案例
主张工程预付款,能否同时主张迟延利息?最高院案例
1、工程预付款的比例是一般是合同约定的10%。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卖方是否可同时主张违约金和逾期付款利息均无定论,但违约金只有约定才能适用毋庸置疑,且上述案例中均倾向于如违约金约定过低的,依法调整或将违约金与逾期付款利息合并计算至相对合理。
3、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挂靠人能否直接起诉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
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就可以直接向工程建设方索要工程款;如果工程建设方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挂靠人,那么挂靠人就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
法律主观: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被挂靠人怠于主张 工程款 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与工程发包方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 绝大多数意见认为,根据《意见》第43条的规定,列挂靠双方为共同诉讼主体,对发包方因工程质量提起的诉讼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起诉吗
1、依据《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工程建设方(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就可以直接向工程建设方索要工程款;如果工程建设方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挂靠人,那么挂靠人就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
2、法律主观: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方的法律依据是:存在挂靠、转包情形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
3、法律分析:工程挂靠完成施工后,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是可以获得工程款的,如果发包人不给付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的条件
实践中对于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存在争议。
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