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给包工头了,工人还找我们要工钱(钱给包工头了,工人还找我们要工钱,什么生肖)
工人都同意转给包工头钱,并且有签字,我把钱打给包工头了,工人又给我要钱怎么?
你再给包工头转钱之前你们肯定有个协商的过程,在协商的过程中你应该叫劳动局、包工头和工人代表一起四方面对面进行沟通,当沟通达成一致后,要四方都签字,表示协议生效,你按协议执行之后把钱打给包工头,就没有过错了,工人找你要钱也可以把协议给他们看,或者让他们找劳动局,说明情况后,你可以不予理会。你没有义务。
我盖民房工资给包工头了,包工头没有给工人开支,工人还管我要钱,我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包工头早已结到工程款,两年来一直跟我们说没有结到钱拒付工资算不算犯罪?
这事我是这样看,于情于法都应该由包工头按时支付工资,无论工程款怎样,因为干活的工人是包工头负责的,工人与开发商没关系,分包合同是包工头签的,包工头挣了利润就要负担责任,不能以工程款未结为由不支付工人工资。我相信法律一定是这样的。
跟包工头干活,拖欠的工钱算余额还是工资
劳动者跟包工头干活,拖欠的工钱是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我下有一个包工头,我们之间的工程款已付清,现还有工人要工资 ,我是否还需支付。 我还欠该包工头的...
你不需要向工人支付工资。因为:1.你与工人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2.你已经付清与包工头之间的工程款(含人工工资);3.你没有工人劳动证明(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用工合同等等)。
在掌握确凿工人劳动证明的情况下,可以本着道义原则,向要工资的工人支付应急费用(如生活费、返程回乡车票等等)。建议:慎重拿该租赁费给工人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