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审作为工程款付款依据
工程款支付纠纷!
法律分析: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委托律师代为催收。除了以上几种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提供担保冻结施工方的财产,以免对方公司转移财产。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无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其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的,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
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如何处理 当遇到合同纠纷时,可先向有关事业单位进行调解,如对方拒绝调解,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或监管站进行投诉,申请调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工程款的确定问题
1、(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计价方法或者明确约定按照固定价格结算工程款的情形。
2、发包人欠付责任的认定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范围仅限定为建设工程价款。
3、实践中,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往往再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实际施工人应当向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而不应当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工程进度款报审表作为结算依据吗有司法解释吗
能。中途解除合同时,进度款审批单可以作为结算依据,进度款审批单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支付款项的依据,用于确认工程或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确定支付的金额。
进度款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进度款只是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而支付的工程款项,它只是与工程进度大致匹配,但不准确,有可能会超前也有可能会拖后,所以工程进度款不能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是否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进度款结算办法:1 按月结算,对在建施工工程,每月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月报表及其工程款结算单,一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总包单位)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宜在按实调整的工程范围实施。
验收合格是否可以作为工程付款的必要条件?
1、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可请求结算工程价款的前提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尚未竣工但是已完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2、无须。因为进度款支付不以验收合格为前提,所以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工程量无须验收合格的。工程进度款,指的是工程的施工进行到某个进度,计算从工程开始到这一进度完成工程数量的各项费用总和。
3、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付款,在这过程中可以付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工程款纠纷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3、法律分析: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
4、法律主观:民法典对工程价款支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5、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