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束扣钱
社会保险费能否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扣除。社会保险费属于工程造价中的规费,社会保险费由建设单位缴纳,但应在结算工程价款时予以扣除,因此海南省工程结算扣除社保费。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
建筑工程总造价中结算时扣社会保障费就是扣除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尚未划转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比例保险费制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
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建设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工程预付款扣回规定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两种:在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预付款扣回办法有何规定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属于预支性质,随着工程的逐步实施后,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充抵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抵扣方式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比如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
协商解决:在发现违约情况后,业主可以与承包商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部分或全部的预付款,这种方法相对简单、灵活,可以避免长时间的纠纷。
水利工程预付款扣回公式由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规定的。在中国,涉及水利工程预付款扣回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总价包干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时还可以扣工程量吗
1、既然项目是固定总价包干,在工程结算时,只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加减“设计变更的价款”即可。
2、要看合同中怎么约定的,一般来说,不管是不是总价包干,施工单位都有义务出具竣工结算书,无非就是竣工结算书出来后,按合同约定按包干价支付工程款。
3、才可以走其他渠道。法律规定,甲方已投入使用的,基本上都会支持施工方的,但是,你要收集好相关资料、图纸、照面(现场施工完成照片等)备用。以上仅是个人建议,具体的,还是要找专业人士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来解决。
4、没有特殊情况下,在实际完成工程量少于投标报价的清单工程量时,也按包干价给付工程款。
造价工程师材料预付款已扣回为什么结算了还要扣
1、而在后续的结算过程中,由于没有及时核对前期的交易记录,就会计算重复扣除预付款,导致承包商收到了额外的款项。
2、这里并没有重复扣除。因为我们结算时,是用实际总造价扣减的预付款,实际总造价并不是按照实际支付工程款计算的,两者无关,故最后结算时还是要扣除。所以施工方的结算款=造价-质保金-支付的预付款-支付的月进度款。
3、工程款结算就是在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之间进行的一个结算,这与进度款的支付不在同一个层次。
4、(2)工程备料款的扣还。施工企业对工程备料款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它是建设单位(业主)为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而预交给施工单位的一部分垫款。
5、需要,毕竟是暂列金额,而不是工程实际一定要发生的费用,且暂列金额是不确定的。起扣点是在合同中规定的,可以是整个工程量的10%的时候也可以是工程量的40%的时候。
6、未完工程价值=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比重;起扣时已完工程价值=施工合同总值-未完工程价值 预付款是要在工程竣工之前扣清的,一般是每进行一个工程结束就会按材料比重来进行结算价款,一点一点扣回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