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单价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的施工合同已签订但是内容中没有约定合同价格付款依据怎么付款违?
如果机关事业单位的施工合同已经签订,但是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价格和付款依据,这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缺陷。这种情况下,双方应该及时协商,明确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首先,双方应该尽快进行沟通,明确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利益和权益。如果双方无法就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价格和付款方式。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就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应该及时将协商结果写入合同,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该明确合同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具体内容,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最后,如果双方无法就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该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总之,机关事业单位的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价格和付款依据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缺陷,双方应该及时协商,明确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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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比招标工程量增加15%以上,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低方法合同无约定,应怎样调?有何依据?
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根据最新的G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九章合同价款调整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其特点是“量变价不变”。随着中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中国加入WTO等对中国工程建设市场提出的新要求,改革现行按预算定额计价方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程造价计价和竞争定价的市场环境。
逐步解决定额计价中与工程建设市场不相适应的因素,彻底铲除现行招标投标工作中弊端的根本途径之一,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对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一些相关条例的出台,从法律上对招投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依法招投标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招投标发展到一定水平,为推进和完善招投标制度、改进行政监督机制、引导招投标向市场经济过渡,进而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所采取的比较科学、合理的招投标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量清单招标
工程合同未约定时,分部分项单项工程定变更超过多少时,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才可以调整?
当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0%,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可以调整。
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扩展资料
则应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
合同造价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是承包方的利益所在,价款数额及付款日期应当明确具体。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并且采用的合同价款方式双方要作出明确的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