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装修工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规定基底工程施工前必须与已安装完工并合格的暖卫、通风、电气等工程办好验收及交接手续。基底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其品种、规格、质量、成型尺寸、构造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材料标准。基底工程的防水、防潮、防火、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基底工程用焊接件的焊缝必须符合钢结构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基底工程所用高强度螺栓,其形式、规格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吊顶基底工程适用于各种金属饰面板、纸面石膏板、木质板,矿棉吸声板、玻璃棉板、花栅、玻璃饰面板为面层的吊顶基底工程。保证项目吊顶所用龙骨、吊杆、连接件等必须符合产品组合要求。安装位置、造型尺寸必须准确。龙骨架构排列整齐顺直,表面必须平整。龙骨架构各接点必须牢固,拼缝严密无松动,安全可靠。undefined顶棚内的填充料必须干燥,铺设厚度均匀一致。用金属网做抹灰基底时,金属网必须铺钉牢固,钉平。接头在骨架主筋上,不得有翘边。装饰玻璃板的吊顶龙骨架构,其用料材质、尺寸必符合设计要求。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安全可靠。检验方法:观察、手扳、尺量检查。墙面基底工程适用于各种细木饰面、高级抹灰饰面、块材饰面、金属饰面、裱糊饰面、软包饰面和玻璃幕为面层的基底工程。(1)保证项目基底工程必须表面平整,立面垂直,接缝顺平,边角方正,尺寸精确.钢、木骨架隔断墙,其构造必须符合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轻钢骨架的连接件应符合产品组合要求。钢、木龙骨(搁栅立筋)线槽安装位置必须正确,连接牢固,安全可靠,不得弯曲、变形,木件无劈裂,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墙体内的填充料必须干燥、填充饱满、牢固、不得下垂。铺设厚度应均匀一致,符合设计要求。以金属网做抹灰基底时必须钉结牢固,钉平。接头在骨架主筋上,不得有翘边。基层灰与基体间粘结必须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及补灰裂缝。以块材为饰面的基底,必须坚实干净,粘贴用料、干挂配件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以涂料、裱糊为饰面的基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抹灰面为基底的质量要求:抹灰面达到高级抹灰标准。灰表面色泽一致,当使用遮盖力不强的面料时,灰面应为纯白色。以胶合板、纸面石膏板为基底的质量要求:胶合板和纸面石膏板应用耐水板面。表面干净、光滑,割面整齐,接缝严密,无挂胶,无外露钉帽,与骨架紧贴牢固。吊顶工程验收规范金属吊顶工程验收规范本节适用各种金属板(条形板、方板、格栅)吊顶工程。检查数量:观感普查,允许偏差项目随机抽查总数的20%。(1)保证项目金属板的吊顶基底工程必须符合基底工程有关规定。吊顶用金属板的材质、品种、规格、颜色及吊顶的造型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金属板与龙骨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松动变形。设备口、灯具的位置应布局合理,按条、块分格对称,美观。套割尺寸准确边缘整齐,不露缝。排列顺直、方正。检验方法:观察、手扳、尺量检查。(2)基本项目金属板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上规定;
建筑装饰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
你好,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希望能帮助到你。
国家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有哪些?
装饰装修规范有: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灰膏、玻璃、油漆、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油漆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出样板(一个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鉴定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如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室内其他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沾污的条件下进行。第1.0.10条
室内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易产生较大湿度的地(楼)面的垫层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和罩面板工程,应待隔墙、门框、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有抹灰基层的饰面工程、罩面板和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三、油漆、刷浆工程,应在塑料、菱苦土、地漆布和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工程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油漆,应待裱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裱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油漆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0.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5℃;
四、用胶粘剂粘贴的罩面板工程,不应低于10℃;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漆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1)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2)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毫米处测量。
第1.0.13条
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第1.0.14条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指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检测,才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那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验收材料的准备
1、施工图纸:分为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验收时需根据图纸要求进行核实。
2、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手册、质量验收记录等。
3、施工材料报检合格证明:对于装修材料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需要提供。
工程前期准备
1、施工场地:验收前需要检查施工场地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包括平整度、排水和环境卫生等。
2、施工材料:检查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批号、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
3、施工机械设备: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设施和合法使用证明。
4、劳动力安全:检查劳动力是否具备相应的劳动合同、上岗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基础工程验收
1、基础底层处理:验收底层处理的平整度、防潮、防水等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2、基础骨架:验收主体结构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主体墙体和柱子等。
3、基础隔音处理:验收基础隔音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水电工程验收
1、水管工程:验收水管工程的材质、安装是否符合规范,检查是否有漏水或渗水现象。
2、电线工程:验收电线工程的材质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是否存在线路短路、漏电等问题。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
1、抹灰验收:验收外墙和内墙抹灰是否平整、无裂缝,检查墙面强度是否符合规范。
2、地面验收:检查地面的铺设是否平整、无空鼓、无裂缝,并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3、顶棚验收:验收顶棚是否平整、无裂缝,检查顶棚材质和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工程验收
1、门窗安装:检查门窗的安装质量,包括密封性、开启方便性等。
2、玻璃工程:检查玻璃的安装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损坏和漏风现象。
卫生间装饰工程验收
1、水暖工程:验收卫生间的水管工程和卫浴设备质量是否符合规范,检查是否存在渗漏和异味问题。
2、瓷砖工程:检查卫生间墙面和地面的瓷砖质量和施工是否符合要求。
综合验收
1、环保验收: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如甲醛释放量是否符合规定。
2、消防验收: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安全出口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安装了烟雾报警器等。
验收记录和报告
1、验收记录:对每个工程部位进行详细的验收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2、验收报告:根据验收记录编制验收报告,涵盖工程的基本情况、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等。
海豹搬家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9-1的要求。
表 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 单位 浓度限值
氡 (Bq/m3) ≤200
甲醛 (mg/m3) ≤0.08
苯 (mg/m3) ≤0.09
氨 (mg/m3) ≤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Bq/m3) ≤0.50
防水工程
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摄氏度以上。
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施工要点
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
(2)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
(2)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
抺灰工程
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h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
冬期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摄氏度;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抹灰用沙子宜选用中沙,沙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施工要点
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
(2)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黏剂)。
(3)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用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吊顶工程
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胶黏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施工要求
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的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2)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 m ,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2%起拱。主龙骨安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3)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4)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过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5)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6)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7)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2)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3)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接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4)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黏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8.3.5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2)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3)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
(4)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5)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间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2)当采用粘接安装进,胶黏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2)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3)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2)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3)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不宜大于1mm。
(4)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5)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轻质隔墙工程:
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应作防腐处理。
胶黏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置胶黏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板材隔墙的墙板、骨架隔墙的饰面板和龙骨、玻璃隔墙的玻璃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沿应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曲、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胶合板不应有脱胶、变色和腐朽。
复合轻质墙板的板面与基层(骨架)粘接必须牢固。
施工要点
墙位放线应按设计要求,沿地、墙、顶弹出隔墙的中心线和宽度线,宽度线应与隔墙厚度一致,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轻钢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弹线位置固定沿地、沿顶龙骨及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应安装牢固,龙骨与基体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
(2)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潮湿房间和钢板网抹灰墙,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mm。
(3)安装支撑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方向,卡距宜为400-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宜为20-25mm。
(4)安装贯通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墙安装一道,3-5m隔墙安装两道。
(5)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在沿地、沿顶龙骨上时,应加横撑龙骨固定。
(6)门窗或特殊接点处安装附加龙骨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龙骨的横截面积及纵、横向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榫、加胶、加钉连接。
(3)安装饰面板前应对龙骨进行防火处理。
骨架隔墙在安装饰面板前应检查骨架的牢固程度,墙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符合处应采取措施。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石膏板宜竖向铺设,长边接缝应安装在竖龙骨上。
(2)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双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3)轻钢龙骨应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应用木螺钉固定。沿石膏板周边钉间距不得大于200mm,板中钉间距不得大于300mm,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为10-15mm。
(4)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进行防锈处理。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石膏板与周围墙或应留有3mm的槽口,以便进行防开裂处理。
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2)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木器厂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mm。
(3)阳角处宜作护角;
(4)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mm。
板材隔墙的安装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2)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3)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4)安装板材隔墙所用的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5)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6)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砖墙宜以1.5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2)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3)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2)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3)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4)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应进行加固。
(5)玻璃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门窗工程的有关规定。
门窗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附件应齐全。
(2)门窗洞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的存放,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碰伤、污染与曝晒。
(2)塑料门窗贮存的环境温度应小于50摄氏度;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m,当在环境温度为0摄氏度的环境中存放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24h。
(3)铝合金、塑料门窗运输时应竖立排放并固定牢。樘与栓间应用软质材料隔开,防止相互磨损及压坏玻璃和五金件。
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损坏。
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溶措施,扇与框的搭接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府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塑料门窗中的竖框、中横框或拼栓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规格、尺寸。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木门窗采用的木材,其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在木门的结合处和安装五金配件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金属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塑料门窗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比拼樘料长出10-15mm。外窗的拼樘料截面积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本地区的瞬间风压值。
施工要求:
木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匀应进行防腐处理。
(2)门窗框安装前应校正方正,加钉必要拉条避免变形。安装门窗框时,每边固定点不得少天两处,其间距不得大于1.2mm。
(3)门窗框需镶贴脸时,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抹灰层或装饰面层的厚度。
(4)木门窗五金配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页距门窗扇上下端宜取立梃高度的1/10,并应避开上、下冒头。
2、五金配件安装应用木螺钉固定。硬木应钻2/3深度的孔,孔径应略小于木螺钉直径。
3、门锁不宜安装在冒头与立梃的结合处。
4、窗拉手距地面宜为1.5-1.6m,门拉手距离地面宜为0.9-10.5m。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装入洞口应横平坚直,严禁将门窗框直接埋入墙体。
(2)密封条安装时应留有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的余量,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黏剂粘贴牢固,避免收缩产生缝隙。
(3)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塑料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安装五金配件时,应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钉入。
(2)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100mm,固定点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
(3)安装组合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60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拼樘料型钢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木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安装前应检查框内尺寸、将裁口内的污垢清除干净。
(2)安装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应用橡胶垫并用压条和螺钉固定。
(3)安装木框、扇玻璃,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不得大于300mm,且每边不少于两个;用木压条固定时,应先刷底油后安装,并不得将玻璃压得过紧。
(4)安装玻璃隔墙时,玻璃在上框面应留有适量缝隙,防止木框变形,损坏玻璃。
(5)使用密封膏时,接缝隙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铝合金、塑料门窗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玻璃前,应清出槽口内的杂物。
(2)使用密封膏进,接缝隙处的表面应清洁、干燥。
(3)玻璃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并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厚度的垫块,边框上的垫块应用胶黏剂固定。
(4)镀膜玻璃应安装在玻璃的最外层,单面镀膜玻璃应朝向室内。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装饰施工验收标准为了让装饰施工单位和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了解装饰施工验收标准,特对《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解释如下:
一、给排水管道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无渗漏。确认原有管道畅通后才能进行施工。安装好后加压通水试验,无渗漏。
给水管、镀锌管铰牙8牙、生料6圈拧紧,不许栏牙。塑料管或铝塑复管,注意安装要用专用工具,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最后进行试压,试压24小时。
二、电气、电线设置分户配电箱,并安装接地线。配电箱内设漏电断路器,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回路应确保负荷下能正常使用。
电器线路排放,除走空心楼板外,还须穿管,如用PVC管,壁厚不小于1.2mm。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讯线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三、抹灰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在施工以前,首先要对墙面和顶面进行全面检查,若原来就有空鼓现象的地方必须予以铲除后才能进行抹灰施工。抹灰厚度,顶栅在10-20mm之内,内墙在10-20mm之内,表面光滑、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允许偏差4-5mm之内。
四、镶贴墙面镶贴:镶贴牢固,表面平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缝、掉角、缺棱现象。在墙面上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平方厘米。
五、木制品壁橱及吊橱: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框架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用贴面材料粘贴时,应平整牢固、不漏胶、不脱胶、边角不起翘。橱门安装牢固,开关灵活。
六、吊顶吊顶安装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粘贴固定的罩面板无脱层;搁置的罩面板无漏、透、翘角现象,吊顶位置准确、牢固。采用木质吊顶、木龙骨时应进行防火处理。
七、卫浴设备卫生洁具外表洁净无损坏。安装牢固,不松动,排水畅通。各连接处密封无渗漏,阀门开关灵活,维修方便。马桶底座严禁用水泥沙浆固定,宜用油石灰或硅酮胶连接密封。
八、油漆工程凡需进行油漆的墙、顶和木质品表面都得先进行嵌批腻子打底二次,平面平整,清扫后再进行刷漆。注意颜色要按原订的色板做色。
九、金属工程铝合金门窗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注意铝型材壁厚度,窗为1.4毫米,门为2毫米,塑钢窗衬钢、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采用泡沫塑料(VP)、发泡聚笨乙稀等墙地材料分层填塞。
十、施工质量的判定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等三项必须全部合格,其余项目达到90%合格,可判定工程质量合格。(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整改,直至达到用户要求。)
十一、装饰装修质量保证自交付使用日起一年内出现非使用不当产生的装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予以修复。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内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最低要求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标准中规定的。该规范规定在工程验收时只作合格验收,不去评定质量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达到这本规范的要求意味着工程质量合格,可以通过验收,否则就是不合格,而不合格的工程是不准使用的,所以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最低要求。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1 设计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 材料
3.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3.2.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2.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2.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3.3 施工
3.3.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3.3.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9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0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3.3.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3.3.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3.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4.1.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4.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4.2 一般抹灰工程
4.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装修质量验收规范
装修质量验收规范
为规范家居室装饰市场,提高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家庭居室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阳台地面;不得任意凿剔楼、顶板;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家庭居室装饰如需要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管房部门的书面同意。
家庭居室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
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的规定,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辅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经通水试验无渗漏。
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表面应略低于地面。
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伤。
电气工程
电气产品、材料必须是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尚应具有国家电工产品安全书。
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厘米,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灯头做法、开关接线位置正确,厕浴间宜选用防潮开关和安全型插座,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低于0.5MΩ。面向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开关或插座上沿高度一致。
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漏电开关的动作,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电器通电,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等,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气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吊顶工程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
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吊顶应进行防水处理,吊顶位置正确,吊杆顺直、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轻型灯具可吊在主龙骨上,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吊扇不得借用吊顶龙骨,应另设吊钩与结构联结。
吊顶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钉眼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
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现象;纸面石膏罩面板一般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防锈漆。
门窗、封阳台工程
门窗的品种、规程、颜色、开启方向、组合形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现行标准要求。
门窗选用的材质及附件均应符合现行标准,铝合金门窗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附件,塑料门窗使用螺钉时,必须事先钻孔,严禁直接锤击打入。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外观无变形、开焊、断裂现象。铝合金门窗框不得直接埋入墙体,铝合金或塑料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缝隙应按要求嵌填饱满,缝隙外槽口用密封胶封严,表面平整光滑。
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阴滞和反弹现象。配件齐全,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门窗安装后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锈蚀。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细工制品工程
细木制品(窗帘盒、暖气罩、木护墙、木隔断、包门及门套、窗套、踢脚板、花饰、装饰线)和固定家具的龙骨、衬板及面板庆符合设计的要求。细木制品所用的木材含水量水率不得大于12%,其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细木制品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面板必须粘结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
窗以板和窗帘盒与基体连接牢固,表面平整、棱角方正,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簪度要一致,同一房间的窗台板或窗帘盒标高一致。
木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缝开胶现象,踢脚板连接无缝隙。踢脚板庆平直,光洁、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顶角线、挂镜线、腰线等装饰线顺直均匀一致,紧贴墙面,交圈收口正确。木装饰线对接时,宜采用45度加胶坡接,接头处不得有错缝、离缝现象。
吊柜、壁柜安装应牢固,柜门开启灵活。
细木制品油漆后,应平整光滑、刷纹通顺、颜色一致,无漏刷、无胶痕。
裱糊工程
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粘接剂应按壁纸和墙布的品种选用。
裱糊工程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应平整,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
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缝,裱糊前基层宜刷清漆作封完备处理。
壁纸墙布必须裱糊牢固,表面色泽一致,花纹图案吻全合,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斑污和胶痕。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1.5米正视不显拼缝。
壁纸、墙布与顶角线、挂镜线、贴脸板、踢脚线紧接,不得有缝隙,其边缘平直整齐,不得纸毛、飞刺。
阴阳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板块铺贴工程
石材、墙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和结的水泥作胶结材。
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尽量减少非整砖,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体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石材铺贴前宜作背涂处理,减少“水渍”现象发生,铺贴应平整牢固、接缝平直、无歪斜、无污积和浆痕、表面洁净,颜色协调。
墙地砖铺巾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单块板边角空鼓不得超过数量的5%。
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如厕浴间、厨房等)在面层下应做防水层,防水层四周与墙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出地面不少于250毫米,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泛水、不积水,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
涂饰工程
涂料的品种、颜色、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现行标准。
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乳胶漆严禁脱皮、漏刷、透底,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漏刷和透底,刷纹通顺,喷点均匀、门窗灯具洁净。
软包工程
软包(锦缎、皮革)面料和填充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软包工程的防腐、防火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软包工程的木框、衬板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钉粘严密、牢固,不得松动。
软包制作尺寸正确,棱角方正,填充饱满、平整,饰面松紧适度。
软包安装平顺,紧贴墙面,色泽一致,接缝来密,无翘边和褶皱。
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
地毯工程
地毯的品种、材质、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基层必须平整、干燥、清洁、无油污。
地毯应固定牢固,毯面平整、不起包、不凹陷、不打皱、不翘边,拼缝处密实平整、图案连续、绒面顺光一致,表面干净、无油污损伤。
地毯收口合理、顺直,收口压条牢固。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是指在建筑物内部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美观程度。因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3),为大家介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标准和操作步骤。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应在装修工程完工后的一个月内进行,验收地点应为装修工程的现场。
2.准备验收工具:验收工具包括测量工具、光源、放大镜、验收表格等。
3.查阅施工图纸和合同:了解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二、验收内容
1.基础工程验收:包括地面平整度、水平度、垂直度、墙面平整度等方面的验收。
2.石材、瓷砖、地板等材料的验收:包括表面平整度、平整度偏差、颜色差异、缝隙宽度等方面的验收。
3.涂料、壁纸、软包墙面材料的验收:包括表面平整度、色泽、光泽度、涂层厚度等方面的验收。
4.吊顶、隔断、门窗的验收:包括平整度、尺寸、安装质量等方面的验收。
5.卫生间、厨房等设施的验收:包括水电设施、排水系统、地漏、防水等方面的验收。
三、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表面平整度:石材、瓷砖、地板等材料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3.尺寸偏差:吊顶、隔断、门窗等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标准规定。
4.涂层厚度:涂料、壁纸等材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5.防水、防潮:卫生间、厨房等设施的防水、防潮应符合标准规定。
四、验收结果处理
1.如验收结果合格,则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2.如验收结果不合格,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3.如整改后验收结果仍不合格,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