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装饰装修工程方案)
装修竣工验收标准是什么?装修竣工验收要符合条件
装修竣工验收标准是什么?装修竣工验收要符合哪些条件?房子装修本来就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可能有些人会把整个装修都外包出去,但是外包后也要验收,验收比装修更让人头痛,因为我们都是新手,没有什么装修经验,对于验收更是一窍不通,所以在验收之前,我们要对装修竣工验收的标准和条件进行一个简单的了解,让验收更加顺利的进行。
装修竣工验收标准是什么?
1、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阻滞和反弹现象。五金配件齐全。门锁安装位置正确,开关灵活、有效。门窗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漆膜大面应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细木制品窗帘盒、暖气罩、木护墙、木隔断、门窗套、踢脚板及装饰线等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面板必须黏结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油漆应平整光滑、刷纹通顺、颜色一致。
2、卫生间冷热水开关、水龙头和花洒等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验收时可反复开关几次,查看水流是否随水节门开启大小而变化。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箅子应略低于地面。验收时应反复将水注满后排放,察看排水是否通畅。
3、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接缝均匀、局部空鼓不得超过总量的5%。厨房和厕所的地面防水层四周与墙体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出地面不少于250毫米。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泛水、不积水,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
4、墙顶涂饰工程要求腻子应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乳胶漆严禁脱皮、漏刷、透底,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痕。
5、挂镜线、顶角线等木装饰线对接时,宜采用45度加胶坡接,接头处不得有错缝、离缝现象。要求顺直均匀一致、紧贴墙面,交圈收口正确。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型,安装好的龙骨应牢固可靠。纸面石膏板罩面与龙骨连接紧密,应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刷防锈漆。
6、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反复开关几次。检查线路是否符合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的要求,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火、接地在上的规定。开关插座面板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滑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内开关或插座高度应一致。工程竣工时应向施工单位索要配线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装修竣工验收要符合哪些条件?
1、建设项目按批准的住宅小区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符合使用要求;
2、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等单位工程全部验收合格,能够正常使用,验收资料齐全;
3、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
4、施工机具、临建工程,建筑垃圾、剩余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平;
5、拆迁安置方案按期落实;
6、《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保证书》中约定的其他条件已完成;
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是什么
一、为了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便于居民进行家 庭装饰,减少浪费,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制订本办法。
二、凡新建的住宅工程,均可按本办法实行初装饰竣工验收评 定。对单位自建和急需用的住宅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酌定。
三、本办法所称初装饰,是指住宅工程户门以内的部分项目, 在施工阶段只完成初步装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房屋进行 再装饰,按城市房屋装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项口、做法和技术质量要求(含留给面 层装饰的余量及面层装饰的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出 建设(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通过施工合同确定和实施。
五、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部位和项目:
1.户门以内的墙面、顶棚的初装饰。
2.户门以内的楼地面的初装饰,可只完成地面基层(找平 层),不做面层。
3.各种管线设备安装到位,并按规定进行试水、试压和照明 线路的绝缘、接地试验。导线截面应满足设计要求。经建设(开 发)单位竣工验收后,灯具、水龙头、给水器具、卫生设备等可按合 同进行再安装。
4.户内门窗等油漆工程的防腐底漆应完成,面层可进行再装 饰。
5.厨房、厕浴间的墙、地面的防水措施,应按设计要求一次到 位,卫生洁具在设计指定范围内可进行再安装。如有特殊要求,应 事先采取措施。
6.大空间的内部隔断(非承重墙)、壁柜、吊柜等,根据设计说 明,可进行再安装。
7.其它项目,可按合同执行。
六、住宅工程初装饰,应符合以下原则:
1.初装饰只限在户门以内。全部外檐、公用工程和公用的设 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全部完成。
2.初装饰项目,必须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标准施 工,不得随意打洞,更不允许取消隔墙等。不准影响结构安全、使用 功能和节能效果。 凡属设计文件未说明的项目,如要进行初装饰的,施工单位应 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并取得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手续,方可 实施。
3.涉及与家庭装饰相关的内部隔断、地面、墙面、门口、门窗 等初装饰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应注意调整标高、尺寸余量。
4.凡涉及家庭装饰易损坏防水层或易改变电气、燃气线路及 影响使用安全的项目,在施工阶段要一次施工到位。如施工单位按 设计图纸施工,并经竣工验收达到规定标准的,在再次装饰过程 中,由于措施不当,而造成损坏防水层,改变电气、燃气线路及影响 使用安全等质量问题的,原施工单位不再负责。
七、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及竣工质量核定、验收时,有什么项 目验收什么项目。分项工程不全的,仍按一个分项工程对待。其质 量标准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执 行。 由于初装饰是二次装饰的基础,其标高、坡度、平整度、棱角等 质量要求不能降低,观感质量评定的基准分不变,仍按原标准执八、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努 力做到预销售或预分配,提前征求住户对装饰的要求,然后由物业 管理机构,按住户的意见统一进行再装饰。
九、再装饰的工程完成后,均应按国家和当地规定标准,由有 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报竣工或交付使用。
十、家庭装饰委托的施工队伍,必须是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装饰施工资质证书的。不准委托无证单位承揽家庭装饰业务。
十一、凡实行初装饰的工程,因实行初装饰发生的预算差额部 分,由建设(开发)单位统一划给物业管理机构,然后,由物业管理 机构再按相应的而积比例补偿给住户。
十二、本办法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白颁布之日起施行。
装修竣工验收流程有哪些
1、 房子装修好之后,我们需要对房屋装修进行验收。验收房屋时,需要先对墙面进行检查,查看墙面的外观颜色是否均匀,用手摸墙面检查墙面是否平整,除此之外还需要检查墙面是否存在渗水、裂缝、空鼓的情况。大家可以用检查尺检查墙壁的垂直度和水平度师傅在规定范围内,一般砖面允许偏差为2毫米。
2、 接下来我们需要检查地面,地板容易因为施工不当弄花表面,因此我们需要仔细检查地面是否存在色差、缺口、裂缝、空鼓等情况,地面是否存在油漆等污染物。除此我们还需要检查地板平整度,通过铺贴地砖后地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5毫米。检查卫生间、阳台地面时,还需要注意地面的坡度问题,我们可将兵乓球房子地漏附近,看其是否会向地漏方向滚动。
3、 接下来我们需要检查一下房屋的水电工程。业主可以拿着设计图纸和水电布局图,检查水电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并且检查阀门、水龙头、开关、插座等装是否牢固,使用是否灵活,运作是否正常,其表面有没有存在破损的地方。大家还需要检查地漏、排水口是否排水正常,室内水压、电压是否正常等。
4、 最后我们需要检查一下房屋的门窗、橱柜、煤气灶、热水器等设备。检查其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是否灵活方便,木门、橱柜有没有刺鼻气味,煤气灶的橡皮接管等是否有漏气的现象,热水器是否出水正常等等。
如何验收装饰装修工程
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正式验收工作。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
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递交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装饰装修施工试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日记。
3.组织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及有段方面参加,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
(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
(3)集中分组汇报检查境况;
(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进行工程质量核定
承监工程的监督单位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任务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核定。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并说明其质量等级,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6.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
7.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成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8.办理工程决算
整个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并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至此,整个装饰装修工程的全部过程即告结束。
装修竣工后,验收的流程步骤是怎样的?
即使房屋装修完成后,这也不表示装修已经完成。完成后,还有另一件事要做:验收。竣工验收的目的是对房屋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使房东可以对房屋的装修有全面的了解,以便家人放心。
1、要检查并容纳墙壁
首先,您需要观察墙壁的外观:在容纳墙壁和楼板的裂缝时,墙壁裂缝和楼板应该是业主的重点。有必要检查地板和承重墙中是否存在力裂纹,以及墙面颜色的色差是否严重。其次,确保墙壁的表面颜色均匀且平坦,并用手触摸使其平坦。通过更精确的检查,您可以在晚上使用大功率灯泡将其放在墙上,主人的眼睛就可以看明白这堵墙,并且可以看到一些缺陷。
2、完成批准流程的第二步是检查地面
由于粗心的构造,地板或地砖很容易被刮擦或弄脏,因此一旦批准地面,则需要首先检查地面的形状。连接是否标准化,取决于瓷砖在地板上是否有裂缝或划痕。
3、第三阶段需要对供水项目进行详细测试
主要是检查水质和供水情况。首先检查安全阀,水龙头和水管中的水管,以确保安装位置合适。有必要用手摇动水龙头和水管,以检查是否有松动的迹象。
4、完成批准过程的第四阶段是电工的批准
电工通常包括几个部分,例如配电箱,功耗,开关和插座。首先,我们检查电气箱,它是整个电气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检查电气箱的结构和外观以及检查安装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最低要求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标准中规定的。该规范规定在工程验收时只作合格验收,不去评定质量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达到这本规范的要求意味着工程质量合格,可以通过验收,否则就是不合格,而不合格的工程是不准使用的,所以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最低要求。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1 设计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 材料
3.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3.2.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2.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2.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3.3 施工
3.3.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3.3.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9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0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3.3.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3.3.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3.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4.1.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4.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4.2 一般抹灰工程
4.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