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清算工程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额
1、法律分析:进度款支付比例根据国家标准是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2、比例扣回。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百分之10至百分之2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进度款中按照规定的比例扣回。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3、申报进度付款的最小限额为20万元。凡当月完成额不足20万元的不予受理,施工单位应将其合并至下月一并申报。合并后的进度付款申报仍不足20万元的,需再合并至下一月;—依此类推,直至办理竣工结算。
4、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5、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基础工程款追讨,但对方破产怎么处理
1、工程款追讨,对方破产应先起诉,才可以纳入破产清算之列。如果对方已经破产,并且已经完成清算,基本上就没有办法了。
2、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在破产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优先偿还工程款。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4、法律主观:立即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果不知道谁是破产管理人,可向法院咨询。如果有抵押,可以直接主张抵押权。但前提是清偿在你之前的抵押债权后还有财产剩余。
5、破产案件中工程款有优先权吗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1、法律分析:进度款支付比例根据国家标准是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结算时,双方确认施工过程中的计量结果后14天内,按已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进度款。发包人应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3、法律分析: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的办法。
4、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5、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财政部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未结算未支付工程款怎么处理
对于可调价格工程款的确定,一般要通过造价鉴定部门对工程量进行鉴定,然后做出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以鉴定意见为依据进行结算。
甲方不给结算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间内支付价款,超过合理期间还未支付的,可以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除外。
法律客观: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关于工程款的转账问题
1、法律主观:公司转账到个人账户原则上是要收税的,但是具体还得区分款项的性质。国家规定,企业账户是不能随便向个人账户转账的,除非是差旅费,劳务费等,但通常要提供相关的合同等,而且转账的金额也要以不超过5万元为准。
2、法律分析:如果是和私人签约的,由该私人完成工程,则工程款支付给私人并无不当。
3、不可以。公司的工程款不能打给个人,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的行为,可能是为了偷税漏税,还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