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进度说明怎么写(在建工程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在建工程开抵押证明怎么开?
预售证查询情况证明
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经查询,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_______项目,截止至____年___月___日,在我处仅办理了______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预售楼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幢,其他楼栋未办理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此证明仅供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用,不得作他用。
证明单位
_____年___月____日
抵押说明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④抵押财产的价值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⑦违约责任⑧争议解决方式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
法律主观:
一、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民法典》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民法典》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 抵押合同 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 工程建设 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二、建筑工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一)在建工程 抵押权 设立登记(开发项目)
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批文;
9、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10、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11、如为(专项)经济适用房等房产,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12、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二)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开发项目)
1、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3、登记证明原件;
4、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
6、如系最高额抵押的,需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变更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9、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10、如为(专项)经济适用房等房产,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11、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非开发项目)
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批文;
9、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10、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11、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四)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非开发项目)
1、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3、登记证明原件;
4、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变更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9、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10、房产测绘部门出具的预测绘成果书;
11、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三、在建工程抵押注意事项
1、在建工程抵押的目的必须是为“抵押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提供担保,贷款的用途必须明确“用于该项目建设”。
2、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必须是同一人,在建工程不得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3、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人应当是具有金融许可的机构(一般是银行),并应对借款用途使用情况实行监管。
4、在建工程抵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在建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未建部分不能设立抵押。因此,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必须现场察勘,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抵押要经过登记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只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在建工程抵押转为正式抵押
法律客观: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根据建设部于2001年8月15日修订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抵押,因此,如当事人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设定抵押权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二、在建工程抵押的特征根据上述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在建工程抵押具有如下特点:1,抵押人为主债务人。由于在建工程抵押是贷款人取得金融机构继续建造资金的担保方式,因此抵押人为贷款合同的债务人,同时也是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2,抵押权人为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也就是贷款合同的贷款人。3,担保的债务是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要的贷款,因此,很显然,该贷款的通途是继续建造工程。4,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三、签订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注意的问题(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注意审查抵押人以其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是否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是否具有有关机构同意的决议。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对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时应根据抵押人的企业性质的不同,分别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1,抵押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的,其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2,抵押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3,抵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必须经过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4,抵押人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但公司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二)双方当事人对在建工程的价值协商议定,或聘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三)在建工程抵押合同除必需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具备的条款之外,还必须以下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出让金或需要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四)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四、在建工程字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在建工程抵押承诺书
********:
我本人及财产共有人郑重承诺:同意用 在****的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借款人不能按约定期限偿还贵社贷款本息,****可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上述 目前为我本人经营,没有对外出租,抵押期间,如抵押物: 对外出租,我本人将以书面方式告知贵社,并且承诺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物: 不得性质改变或权利变更。如出现以上情况,我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抵押人(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抵押物承租人承诺书
:
本人完全知晓抵押物所有权人将我承租的 抵押给贵社,为 在贵社(信贷品种) (币种、大写金额) 万元,期限 个月,用于 ,提供担保。本人保证,在贵社处理该抵押物时,完全按照贵社的要求予以积极配合,履行相关手续。
承诺人(签名加指模):
年 月 日
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怎么写
施工进度计划:规定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和主体工程的开工、竣工和投产发挥效益等工期、施工程序和施工强度的技术文件。
以拟建工程为对象,规定各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开工、竣工时间的施工计划。
作用和任务: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中心内容,它要保证建设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使用。施工中的其他工作必须围绕着并适应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安排。
施工进度计划:
最广为接受的施工进度记录形式是每日施工报告,它由驻地项目代表,或者如果生效的话,由承包商的质量控制代表逐日填写,即使在施工现场的某天并未开工,也应该这么做。这种报告通常会被制成多份复印件或者直接在复写纸上打印以生成必须的多份复印件。
作为工程进度记录,制作每日报告很有必要。它与工程监理人员的日志相结合,保证了两种类型的独立文档记录。在这种方式下,只限于在日志中加以记录的专有信息越多,在每日施工进度报告中的施工进度就越真实,因为它反映的信息更广泛更完整。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施工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