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先行支付(工程款支付担保)
提前支付工程款属于什么
法律分析:如果有合同的话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果没有合同,可以付款,但是付款的时候要留下凭证,写清楚支付的是什么款项,支付了多少钱,谁收的款。另外,如果是支付的工人工资,要让对方拿着工人出具的已经收到工资的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进度多少必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百分之10至百分之25。
工程款进度百分之10至百分之25,必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占总工程款的比例范围百分之10至百分之25。
农民工一般指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工程完成后工程款不够付质保金能预先付款吗
工程完成后工程款不够付质保金能预先付款。
项目工程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质量保修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我国那条法律规定所给工程款首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追回的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第十一条 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扩展资料: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第七条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