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一年拿一点(工程款一年了没拿到怎么办)
代要工程款提几个点
工程一般提点在3到5个点之间。具体还要看你介绍的是什么工程,然后里面的利润有多少,核心是利润,利润如果高。运营这个项目成本核算之外多余的部分扣除税点都可以提走,目前整个工程行业都特别不好干,尤其是当下。回款慢,周期长,结算难等问题都制约着工程行业。
领导拖欠工程老板的钱 一直只给一点怎么办?
1、积极主张工程欠款及利息
由于债权债务诉讼的时效是两年,施工企业对于工程欠款原则上应当在应付款之日起两年内要求法院诉讼解决,以防丧失胜诉权。另外我国法律对工程欠款的利息作出了特别的保护性规定。施工企业首先可以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与其他债务不同(一般债务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即使工程欠款没有约定利息施工企业仍然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要求支付利息,法律也是支持的。
2、要善用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承包人可以据此主张优先受偿权,且此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及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更好的保护承包人的利益。但施工企业应当在竣工后6个月内行使,否则过了6个月以后工程款优先于银行抵押权的权利就不复存在,施工企业很有可能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3、合理利用“逾期认可”条款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发包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答复承包人,承包人可以据此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4、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或代位起诉发包人
为了保护实际施工人所代表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或者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对其造成损害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比较苛刻,但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而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条件相对比较简单,但不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5、解除合同
发包人具有三种情形之一致使无法施工的,承包人经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当发包人屡屡失信时,双方已不具备合作基础,承包人应当果断解除合同。承包人解除合同源于发包人严重违约行为,故可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
6、要充分发挥法院的执行程序的作用(1) 在提起执行申请之前,应充分做好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摸底工作。对在建或已竣工的工程是否存在抵押、销售等情况应做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