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哪些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哪些内容和项目)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时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时验收的内容:(一)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三)工程概况。(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六)整改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标准的内容有什么
竣工验收标准的内容(一):竣工查验的条件
依据国务院《建造工程质量处理条例》规则竣工查验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1)建造工程方案和合同约好的各项工程内容;
(2)有技能档案和施工处理材料;
(3)有工程运用的首要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场试验陈述;
(4)有勘测、方案、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别离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好付出工程款;
(6)有承揽人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在建造行政主管有些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的每次查看,责令整改的情况至整改结束;
(8)工程项目前期批阅手续。
竣工验收标准的内容(二):竣工查验的依据
竣工查验的依据归纳为以下几项内容:
(1)上级主管有些对该项目赞同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讨陈述、开始方案文件及批复文件;
(3)施工图方案文件及方案改变恰谈记载;
(4)国家公布的各种规范,和现行的施工质量查验规范;
(5)工程承揽合同文件;
(6)技能设备阐明书;
(7)关于工程竣工查验的别的规则;
(8)从国外引入的新技能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造项目,要依照签定的合同和进口国供给的方案文件等进行查验;
(9)运世界银行等世界金融机构借款的建造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则,准时编制《项目完结陈述》。
竣工验收标准的内容(二):竣工查验的规范
依据国家有关规则,建造项目竣工查验、交给出产运用,有必要契合以下请求:
(1)出产性项目和公用设备以及必要的设备,已按赞同的方案文件请求建成,能满意出产、运用需求,经试工作到达方案能力;
(2)首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备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出产能力,能够出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则的商品;
(3)出产预备工作能习惯投产的需求,其间包含出产指挥体系的树立、经过培训的出产操作人员的配备、抢修队伍及配备,出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和备品备件的储备,经查验查看能够连续出产。
(4)环境维护设备、劳作安全清洁设备和消防设备、节能降耗设备,已按方案请求与主体工程一同建成运用。
(5)出产性出资项目如工业项意图土建工程、装置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通讯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查验,有必要依照国家和职业施工质量查验规范履行。
竣工验收包括哪些方面?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竣工验收内容是什么?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工程竣工工作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一、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zhidao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32.4款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GF—2013—0201) 第13.2.3项规定: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容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验收主要验收什么
竣工验收报告一般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单项总结或素材,由建设单位汇总和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建设概况: 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建设依据、工程自然条件、建设规模、建设管理情况等。 2、设计: 包括设计概况(设计单位及其分工、设计指导思想等)、设计进度、设计特点、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设计效益分析、对设计的评价。 3、劳动生产安全卫生: 包括劳动生产安全卫生的概况、劳动生产安全卫生组织及其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4、消防: 包括消防设施的概况、消防组织及其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5、节能降耗: 包括节能降耗设施及采取的措施的概况、节能降耗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6、投资执行情况: 包括概预算执行情况、竣工决算、经济效益分析和评价。 7、未完工程、遗留问题及其处理和安排意见。 引进建设项目还应包括合同执行情况及外事工作方面的内容。 8、施工: 包括施工单位及其分工、施工工期及主要实务工程量、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施工质量和工程质量评定、中间交接验收情况和竣 工资 料汇编、对施工的评价。 9、试运行和生产考核: 包括试运行组织、方案和试运行情况。 10、生产准备: 包括生产准备概况、生产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生产培训制度及规章制度的建立、生产物资准备等。 11、环境保护: 主要包括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环境保护组织及其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12、工程总评语。 法律根据: 《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包括内容
一、综合性文件
1、立项文件(包括:项目立项登记通知、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原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界址点成果表及红拨图(原件)
3、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包括: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土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征地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复印件)
4、岩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5、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环保审核意见、消防审查意见、白蚁预防合同、文物勘探完毕通知等工程涉及的专业)(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报告(复印件)
7、环保、消防、卫生、人防、市政、园林等施工图审查意见表(复印件)
8、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9、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请文件、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表(原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坐标放线交接单、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
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
12、竣工测绘管线成果表及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原件)
13、监理单位有关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原件)
二、土建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工报告、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3、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建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抄测记录)
4、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地基处理、桩基础等文字材料
5、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见证取样、出厂证明文件、检测报告)
6、其它材料材质证明(包括:门窗、内外墙、保温、栏杆等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7、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土壤干密度击实试验报告。
8、其它试验报告:外墙面砖拉拔、钢筋植筋强度、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9、混凝土试块强度汇总表、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表、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
10、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
11、砌筑砂浆强度评定、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
12、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基础、主体等)
13、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钢筋焊接性能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焊剂焊条合格证、焊工操作证
1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沉降观测记录
1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整改文件
16、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17、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8、基础、主体、装饰、屋面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9、建筑、结构竣工图
三、给排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给排水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给排水竣工图
四、电气(强、弱电)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电气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电气(强、弱电)竣工图
五、通风与空调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通风与空调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图
六、消防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消防(水、电)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消防(水、电)工程竣工图
七、装饰(幕墙、内装)、钢结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竣工图
八、电梯竣工资料(复印件)
电梯安全检查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验收报告
九、室外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
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
综合图:总平面布置图、竖向布置图、室外给水、排水、电气、热力、燃气等综合图
室外专业图: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气、建筑小品、消防、道路、绿化等
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内容
十一、电子文档
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哪些?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 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结束后,应该由建设方、设计方及施工方等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主要看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质量标准、检查工程用地是否合法等。只有完成竣工验收,并且通过的,工程才能顺利的交付使用。一旦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