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怎么办(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怎么办)
商业承兑到期对方没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若承兑方不能付款,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在行使追索权前要确认已经向承兑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同时应当确保取得相应的拒付证明。在取得上述证明后,持票人应当及时向汇票的所有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若该汇票依然无法获得偿付,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行使票据的追索权流程较为复杂,所需要的证据材料较多,可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及处理,以最大限度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商业承兑汇票拒绝付款前必须拒绝承兑吗
1、第一种应该是拒绝承兑的汇票,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请求提示承兑而遭拒绝的汇票。 汇票上的承兑人只有再汇票承兑后才称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如果付款人对汇票拒绝承兑的,就不具有汇票债务人的地位,不承担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
收款人或持票人虽然在汇票成立时已经取得付款请求权,但因付款人拒绝承兑,该付款请求权也就无法确定,追索权是在付款请求权的行使后行使的,当然也不能行使追索权,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取得票据金额。
2、第二种应该是拒绝付款的汇票,是指持票人再汇票到期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不需承兑的汇票或者已获付款人承兑的汇票而拒绝的汇票,即使付款人已作承兑,应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但是拒绝付款的,收款人或持票人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能够提供相应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
3.要求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交易合同必须是合法且要素齐全,即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符合《票据法》 ,符合制度规定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的条款要求,汇票上没有“不得转让”和“质押”等字样
4.在贴现行开立存款帐户
5.贴现申请人经济效益及资信情况良好
6.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银行不予承兑不说明原因怎么办
正常来说,肯定要给出拒付的原因的。
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商业承兑汇票如果到期,付款单位的余额不足时,付款方开户银行理应按照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5%收取附近,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计收,并通知付款方送回委托收款凭证及所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方应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2天内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商业承兑汇票第联退回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