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人主张工程款结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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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总包单位不支付工程款,分包单位可否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要

可以向建设单位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主张工程款。

因此,只要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征得发包人许可,是可以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有合法施工资质的的单位、公司。 常见违法分包的情形 倘若总承包人没有遵循上述规定进行分包的,就可以认定属于违法分包。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的分包行为是合法的,则可以依据双方的分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起诉总包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被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

工程做完了甲方不给结算该怎么办

1、工程做完了甲方不给结算,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的处理: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双方都应积极履行自身的权利义务。

分包人可以起诉发包人吗

1、有证据证明违法分包人具有给付能力,同时也能起诉发包方。分包人与发包人虽未建立合同关系,但分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关于本工程的分包合同且实际完成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的,分包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承包人对其拖欠的工程款。

2、在发包人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分包人是有权利向法院起诉发包人,并不会因为在工程中的地位而出现限制诉讼权利的情况。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分分包人是否可以起诉发包人的全部内容。

3、法律分析:如果双方的分包行为是合法的,则可以依据双方的分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起诉总包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被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认定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如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在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工程结算的方式有哪些按月定期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

工程价款约定不明的结算: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法律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是工程价款数额认定。例如,计价方式争议,承包人采用固定总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因履行中实际投入远超预算要求据实结算;实践中还存在垫资施工、指定分包等情形,大大增加工程价款结算的复杂性。二是财政评审拖延。

关于epc项目工程款结算方法,相关内容如下:总价合同方式、变动价格合同方式、测量支付合同方式、综合分包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方式。

...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发包人是不是必要...

1、即实际施工人可以参照违法分包人作为承包人与建设工程总包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主张权利。

2、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3、不过,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只要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实际施工人既可以选择向承包人追讨工程款,也可以选择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4、较为常见的有以下情况: 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 工程款 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

5、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工程一包给二包结算过,二包三包之间末清算,三包能否起诉要工程款

法律分析: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则上,劳务分包方是不能直接起诉没有合同关系的业主或者承包人的,但是由于劳务分包方往往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因此,法律对此做了特殊规定。

承包人进行结算后,向发包人发送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才能向法院起诉主张工程款。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出现由甲方造成的损失,分包单位应直接向甲方索赔。只有在甲方指定分包的情况下(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与其签订总分包合同,分包单位与甲方无合同关系),分包单位才向总包单位申请索赔,再由总包单位向责任方进行索赔。

可以的,分包没有钱,总包是有连带责任的。而且现在国家政策特别支持农民工对于欠薪这种行为是深恶痛绝。也就是说欠谁的钱也不能欠农民工的钱。班组可以找劳动局进行协商。或者要求总包出面解决问题。

可以。但建设单位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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