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结算预控措施
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
1、但是,如果结算纠纷已经肇起,则施工方因第32款的限制可能会导致一些(或全部)变更不能使合同价款有所增加,而建设方因无此款的限制,则随时可要求因变更导致的已增加了的合同价款减少到原合同价款的水平。这显然于施工方不利。
2、当工程结算发生分歧纠纷时,业主与承包商要心平气和、有理有据地通过协商、调解、直至仲裁或起诉进行解决。
3、计取贽率问题一般比较简单,国家分类不完全一致,有的地区按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计取费率,这就要求审核人员要明确掌握施工单他的真实情况,加固定资产、企业总人数及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之间的比例。
4、按常规考虑,未详细列出的施工内容应该包含在清单的综合单价中,而承包商则会认为报价是按给出的项目特性描述来考虑的,应增加新的清单来补充原项目特性未描述的工作内容,从而发生不必要的结算索赔纠纷。
5、变更工程引起的价款纠纷: 当项目业主提出额外的工程变更需求时,可能会导致施工方要求增加工程价款。这可能涉及新工程内容的定价、合理的利润要求以及变更引起的进度影响等问题。
防范拖欠工程款风险的措施
防范拖欠工程款风险的措施:施工企业要树立风险意识,从合同源头预防建设单位违约。施工过程中,要配齐管理人员,按约组织施工,认真保存施工资料。工程完工后,抓紧整理竣工资料并进行报验。尽快编制《结算书》。
现在的建筑工程需要到当地政府缴纳工程保证金,就是防止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以及后期维护的风险抵押金,如果你是二包施工单位,除了和项目经理签订合同之外,需要去当地土建部门查询该工地的工程保障金数额以及对合同进行备案。
)承包商为垫资而融资带来的风险。2)因赊欠材料设备款带来的风险。3)因发包人经营不善带来的风险。4)因发包人故意拖欠工程款带来的风险。5)因人工费纠纷所带来的风险。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状况,企业就要牢固树立“工程款催收第证据保存第一”的风险防范意识。而本律师在各种建筑欠款纠纷案件办理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希望能给建筑企业一些建议。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对策行政措施(1)资金审查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投资能力的审查,严格执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上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与这类项目法人合作可能出现的风险是建筑企业的工程款难以收回。
如何防范工程结算款隐性拖欠?
1、施工企业要树立风险意识,从合同源头预防建设单位违约:在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验收工程、不接收工程、不接收或回复结算书、不签订结算定案的处理方式,并约定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2、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3、现在的建筑工程需要到当地政府缴纳工程保证金,就是防止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以及后期维护的风险抵押金,如果你是二包施工单位,除了和项目经理签订合同之外,需要去当地土建部门查询该工地的工程保障金数额以及对合同进行备案。
4、建设单位先将建设项目的资金分项存入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验收计价等合法手续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这样既可以直接办理工程款拨付,还可以监控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减少拖欠。
5、合理合法顺延工期促使工程款支付。在律师接触的工程欠款案件中还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承包人因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发包人往往以工期逾期为由提出反诉,提出逾期违约赔偿来抵销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方法措施
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一般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核法和经验审核法等多种方法,各种审核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按月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