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坐牢(民事赔偿无力偿还怎么办)
民事诉讼能坐牢吗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只会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构成犯罪的,才会坐牢。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构成犯罪的。按照其所犯罪名规定量刑标准进行量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坐牢
一、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坐牢
1、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有可能需要坐牢。比如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二、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