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司法解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犯罪行为而导致被害人直接遭受的财产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赔偿金等。
2. 间接经济损失:指因犯罪行为而导致被害人间接遭受的财产损失,如因受伤而导致的工作能力下降、收入减少等。
3. 精神损失:指因犯罪行为而导致被害人精神上遭受的损失,如精神痛苦、精神折磨等。
4. 合理支出:指因犯罪行为而导致被害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交通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所获得的赔偿金额应当与其受到的损失相当,不能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范围。另外,如果被害人已经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赔偿,如保险公司赔偿等,那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只能获得未得到赔偿的部分。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和合理支出等方面,但赔偿金额应当与实际损失相当,不能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范围。
【法律依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恤金,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要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至于计算标准,类似于误工费,这是根据受害人本人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整体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实刑事案件当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都要因人而异,比如故意伤害案件当中的民事赔偿范围,不是所有的受害者都能要求残疾赔偿金的,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最起码应该有伤残鉴定报告。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在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后,受害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赔偿范围不同于一般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一般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一致的,是包含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抚养人抚养费、交通费、物损费、住宿费、鉴定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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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原则是
法律主观: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均限定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方面的损失,具体而言法律又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我国《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非完全相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1、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因受到侵害造成的误工费、必要的护理费用、必要的交通费用、必要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根据具体的情况,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
3、如果是受害人死亡的,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是什么
1、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附带民事诉讼又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这种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告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刑法上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又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怎么规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自身的犯罪行为使得受害人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如丢失钱财,司法机关需要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刑事处罚,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依照法律判处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怎么规定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因受到侵害造成的误工费、必要的护理费用、必要的交通费用、必要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不要的营养费,根据具体的情况,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以及后续治疗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哪些情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因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不负刑事责任,但司法机关在未弄清行为人的年龄和实际责任能力前曾对其羁押的,行为人不能请求赔偿;
3、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理事责任的人曾被羁押的,国家不予赔偿;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免除国家赔偿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综上可知,对于刑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两方面,即上文中介绍到的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一般受害方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
1、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护理费,是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2、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有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法律主观:
1、刑事诉讼中的 附带民事诉讼 的具体赔偿范围为犯罪分子对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 的相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 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