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停止供货通知(欠款停止供货通知函)
求一份 关于规范客户回款的通知涵 要求是:超过15天不结完上月款,停止发货,直到回款发货
天天好公司回款涵
YYY公司:
我公司与贵公司是XX年的关系户,为进一步加强多年的友谊和诚信往来,本着互利的原则,特呈此回款涵给您公司,请于15日内结清上月货款。万不得已时我公司将停止供货,直至上述货款回笼为止!祝:贵公司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此涵
天天好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
如何书面通知客户停止供货
法律分析:首先感谢客户的信任与合作,然后说明停货原因,希望得到客户的谅解,再说明什么时候可以供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欠款停止发货要出通知吗
要。欠款停止发货要出通知,要写上停止发货的原因和时间,例如:现我司郑重的请求贵司于2023年1月10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如下账号或以其它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采取停止发货、付诸法律等其他必要之措施。
供货商违约停止供货法律程序怎么走
如果停止供货的行为造成了损失,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供货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的损失。
法律分析
供货商违约停止供货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 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分为: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