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违约赔偿(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务合同有钱赔吗?
法律主观: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务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务合同解除有赔偿金吗?一、劳务合同解除有赔偿金吗?劳务合同可以约定解除,也可以由于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而解除,还可以单方解除。一般情况下,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都是没有赔偿金的,不过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务合同中约定适用赔偿金的情形。劳务者在工作时会和用工者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这些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用人者单方面解除劳务协议是不合理的,需要对劳务者进行赔偿,当然劳务者单方解除合同给用工者造成了损失的也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合同约定和单方解除劳务合同时才会有赔偿金。二、合同违约的后果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规定。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劳务派遣工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工终止合同怎么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劳务派遣违约终止合同的赔偿方式是按实际的损失程度为标准进行赔偿,若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费用。
按单位的实际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派遣单位违法与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赔偿派遣工。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期限?
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期限是二年以上。劳务派遣单位需要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向其支付劳动报酬。法律快车提醒您,具体的合同期限和报酬等重要条款可由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合同有赔偿金吗
法律主观: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的经济补偿。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 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劳务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算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取决于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可按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可以在约定中补充,也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通常是在两年以上,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其支付劳动报酬,需要注意,具体的合同期限是由单位和劳动镇协商确定。
与劳务公司签了合同,劳务公司先违约能解除合同并拿回相应工资吗?
您好,可以的。
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情况,员工可以解除合同。
赔偿问题: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同期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务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2、社保关系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劳动者转移,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公司让我与他们签订劳务合同,签订三年,如果我违约了,会怎么办。懂的人请详细说说。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者本人应当实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是其应尽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辞职,是一种违约行为,它不但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义务,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上的法定义务。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辞职的权利,为劳动者提供了实现选择职业的救济方式,但并未免除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劳动者赔偿的范围,1995年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因此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辞职,应当承担因违约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