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价款支付(工程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简述按照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施工合同可分为哪三类?并分析适用情况
我个人认为,一家之言,经常遇到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①预付款—进度款—结算审核后留质保金支付尾款,这种付款方式一般适用于总价合同(一般是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预算金额较大,需要支付一部分预付款让施工方进行进场准备,而且施工中双方都不能承担工程量的变更风险,需要根据工程进度,进行进度结算审核并支付进度款。然后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方提交竣工技术资料,按照招投标及合同清单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分项汇总结算审核;
②进度款—留质保金支付尾款(不进行结算审核),这种付款方式一般适用于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包干价),适用于工程投资较小,前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都非常明确,变更的可能性不大,双方就能约定固定总价,由于投资较小,业主不用支付预付款,待施工方完成一部分完成再按照合同比例支付进度款。最后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后结清尾款。
③进度款—结算审核后留质保金支付尾款,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可调价款合同(基本所有风险业主都得承担,具体取决于招投标及与施工方的谈判),该工程前期技术资料图纸清单等比较含糊,对于工程的投资没有一个准确的预判,支付预付款存在财务风险,只能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进行进度结算审核,按照合同预定比例进行支付。最后工程施工完成后统一进行结算审核。扣除质保金后结清尾款。
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的支付,是指
根据工程量清单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的数量和单价。
在工程量清单合同中,会列明各项工程项目的数量和单价,并根据实际施工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和支付,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按阶段性完成比例支付、按工程量实际完成量支付、按照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计算支付等。
支付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完成的情况进行支付,确保合同双方按照约定的工程量和单价进行公平、合理的结算,保障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合同价款有哪几种方式?
合同贷款一共有以下三种方式:
1、通过招标,选定中标人决定合同价
这是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适应市场机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经过招标、评标、决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该根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其中评价就是合同价。
2、采用文本
不同的项目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修订
3、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协商决定合同价
这一方式适用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抢险工程、保密工程、等不宜进行招标的工程以及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 目,合同签订的内容同上。
扩展资料:
综合单价:当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或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的10%或合同中约定的幅度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
材料价格: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材料价格以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的价格进行控制。
合同价款工程变更处理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业主)确认后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