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工程款结算
工程未完工解除合同怎么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在施工未完工就解除合同时,结算方法是在同一取费标准下核算已完工工程的价款占合同约定施工范围内工程总价款的比例,再用合同约定固定总价乘该比例得出已完工工程的应付工程价款。
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 债务 消灭的字据。
同时,可以在解除时合同时,就相应事项达成协议,按协议执行,如果相对方愿意,全额承付工程款法律不限。如果是因发包方违约导致施工合同解除,对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结算,应当注意一下问题:应当核对确认已经完成的工程量。
法律主观: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建设工程合同 价款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式, 一是固定总价; 二是固定单价; 三是可调价格。
应视为违约行为或违法 解除合同 ,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时,可以在解除时合同时,就相应事项达成协议,按协议执行,如果相对方愿意,全额承付 工程款 。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该应该怎么处理
1、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被法定解除后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即比如说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2、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兰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3、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4、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
2、法律分析:(一)合同解除后,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4、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