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款支付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经判决确认吗?
1、你好:建设工程有限受偿权为法定权利,无需经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确认,当事人可以径行行使.最高院于2008年给广东省高院的批复中明确:"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一种法定优先权,无需当事人另外予以明示。
2、建设工程有限受偿权为法定权利,无需经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确认,当事人可以径行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是2002年最高法院批复的法规。
3、法律主观:优先受偿权能用调解书确认。 调解书与生效 判决书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法律的严肃性,优先受偿权原则上须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除非利害关系人认可。
4、根据《 民法典 》第807条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为承包人起诉之日。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6、法律主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确定是建设工程已竣工并经验收;工程价款已按施工合同确定或双方达成一致约定并且开发商存在逾期付款事实已经逾期;施工方未放弃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需要缴多少?
1、法律分析: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是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履约保证金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证金的特点是具有选择性,实践性,对等性,独立性。
2、法律主观:投标保证金 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投标责任担保, 履约保证金 是指招标人在投标人接到 中标通知书 后,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担保。
3、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1)、履约保证金是施工单位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建设单位,用于施工过程中全面履行合同的制约办法。
四川2021年工程款支付比例规定是多少
对于总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法律分析:进度款支付比例根据国家标准是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采取预付的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的时候,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付比例
1、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付比例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付比例的通知》文件中得知,工程项目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2、不低于百分之30。根据查询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显示,《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付比例的通知》文件中的规定,在四川省,政府采购合同的首付款金额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30。
3、四川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四川政府合同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合同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成都出台办法,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措施升级
为了进一步保证成都地区的房地产行情稳步发展,成都对当地的房地产行情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楼市措施。
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全面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出让方式,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此外,成都还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金融审慎监管等。
承租人支付租金周期超三个月 资金入监管账户,住房租赁企业不能随意动用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其住房租赁资金应按照《通知》的规定纳入监管。
根据《办法》,预售款的监管期限自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完成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合格后商品房集中交付止。预售款监管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多方监督”的原则。
第五,二手房免征增值税由五年降为两年。第六,降低二套房首付。这六点是热门城市为避免楼市过热而绑在楼市上的缰绳。如果成都也向这些城市学习,开放这六项的影响会非常大。
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 山东 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省版监管办法”),将给开发商动用预售款戴上“紧箍”。
四川工程款支付比例规定
[接上页]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工程款支付比例: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
进度款:工程进展到一定阶段时,业主可向施工方支付相应的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比例一般在30%~60%之间。进度款的支付比例通常会根据施工方已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调整。
包工程的管理费一般占工程款的百分比是预算比例一般是工程总造价4%;上级向下级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由各个单位视工程具体情况决定,一般2-8%;若指项目部内部工资、行政、差旅、交通、通讯、接待等等费用,一般6-15%。
③ 变更、签证部分:按当月发生量的50%支付,其余款项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