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电话录音怎样才有效(欠债电话录音有法律效益吗)
电话录音能作为欠款的法律证据吗
法律分析:电话录音能作为欠款的法律证据。对电话录音取证时,取证人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
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
二、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券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四、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不能凭同意结婚的录音要求法院判决结婚(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五、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即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六、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应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七、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另外公证费用也不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欠钱怎样录音才算证据
一、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本人;二、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四、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五、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六、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等。
【法律分析】
1、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还钱。2、可以及时与律师联系,帮助分析,指导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3、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三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可以随时起诉要钱。4、利息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5、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6、若有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7、若是民间借贷关系或合同关系,没有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只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到法院起诉解决。8、若借款人不到法院,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一样有法律效力的。9、有银行转账,只能证明曾转钱给债务人,但还不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若没有证据辅助证明是借款的话,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要求返还。10、若是赌债或违法犯罪的债务,则不受法律保护,不用偿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话录音有法律效力吗?
电话录音有法律效力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的一种,如果具备证据条件是具有证据效力的。 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但要不是以非法手段取得的。电话录音证据要合法,其内容不侵害别人隐私,并且是合法手段取得,才属于法定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证据都有一定法律效力的,除非是违法取得或被认定无效之外。一般的电话录音是可以当做证据,所以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但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期限以及规范性。电话录音的对象必须是承担义务的一方。若在通话后及时的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并出具公证书,此电话证据就有法律效力。电话录音必须完整反映权利义务内容,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准确法律效力越高。电话录音必须真实完整,录音内容未被篡改,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有任何修改和剪辑的电话录音,都会被认定为无效。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合法有效的电话录音证据需符合哪些具体条件
合法有效的电话录音证据需符合以下具体条件:1、电话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2、电话录音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4、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5、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刻制光盘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当借款关系中的债务人直接主张还款数额存在一定困难时,若向法院提供电话录音证据时,应当注意电话录音证据的方式和形式,合法合理行使自己的抗辩权。
欠钱怎样录音才算证据
法律分析:
欠钱的,应当提供存储债务人与债权人的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录音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恶意剪辑的不能当作证据。录音证据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六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
(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
(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
(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欠钱不还耍无赖,无欠条,有电话录音
你可以下载一个移动公证软件,通过移动公证录音给他打电话,直呼他的名字,然后说你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向我借的多少钱,因为是朋友也没有打借条。我多次找你要,你总是搪塞我至今没还,问他打算什么时候还?这些问话他肯定有回答。通话后上传,即可作为公正后的证据。起诉他就可以了,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