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是哪种证据)
索要加班费需要劳动者举证吗
法律主观:
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 申请劳动仲裁 等途径来索要加班费,而索要加班费时要举证证明本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证明其 拖欠加班费 ,可使用的证据包括考勤表、聊天记录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要加班费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举证加班费需要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者在工作与劳动过程中就应当有意识的搜集与保留这些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
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已规定存在加班的条款。有的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即明确本单位依法存在加班的情况;
2、用人单位认可。劳动者陈述其有加班事实,用人单位明确认可的,一般进行规范管理的用人单位,如果确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均会认可,因为在工资发放记录上会有加班工资;
3、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劳动者提供的视听资料显示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管理人员明确承认涉及劳动者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保存在该单位的;
4、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劳动者提供的微信、短信记录或者电子邮件显示有加班的事实存在的。电子证据取证复杂,应由专业人员帮助;
5、与公司有关的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加班的事实;
6、工资领取记录,工资领取记录明确记载有加班费的存在;
7、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等;
8、加班审批表。不少用人单位存在加班审批制度,加班审批表足以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在实务中远不止这八类证据,只要能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的,都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提供。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综上所述,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因行业特点不能执行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因生产需要临时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延长工作时间和应付报酬必须严格按本法的规定执行。工会要参与劳动定额和劳动报酬的确定,并严格监督企业执行。对严重加班加点、影响职工身心健康的行为,工会要督促企业立即纠正,必要时应提请劳动行政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年前的加班费员工需要如何举证
法律主观:
加班费举证首先是劳动者就加班事实的存在举证,如果没有这个证据那就需要要求单位提供考勤表什么的来证明了,如果考勤表什么的证明的是没有加班,而劳动者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加班事实,那就没有什么办法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 主张加班费 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
法律主观:
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包括加班审批表、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加班费支付协议等。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其相关规定为: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安排劳动者在正常休息日工作,且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主张加班费要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主观:
《高民院关于审理劳争议案件适用律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者 主张加班费 应加班事实存承担举证责任劳者证据证明用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证据用单位提供由用单位承担利《劳争议调解仲裁》第六条规定劳争议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追索加班费案件应要劳动者提基本证据或者说初步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即视其举证责任已经完成,主张加班费有效证据可以提供加班证据既考勤表、交接班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证言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加班费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
举证加班费需要下列证据: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聊天记录;
2、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
3、与公司有关的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加班的事实;
4、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5、以及加班时所做工作的书面文字记录、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
6、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